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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废料管理规定.doc

发布:2018-09-23约小于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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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废料管理规定 1 目的 由于生产中废料、余料、边角料不断增加,库房报废材料、零部件和产品等也随之增多,为加强以上废品、废料的管理,节约成本,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车间生产、试制、研发报废的产品以及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2.2 车间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及库存超期报废的材料。 2.3 其他废弃纸箱、纸筒筒、塑料制品、自封袋等。 2.4 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其他废料。 3 权责 3.1 生产部门:各班组负责对各自生产或配合研发产生的废品、废料的收集、分类、称重、入库等工作。 3.2 仓储部门:负责废品废料的入库保管。 3.3 行政/财务/采购:负责废品废料的出售和监管。 3.4 相关部门主管:负责产品材料报废的判定、报废标准的审批。 4 具体内容 4.1 对生产中产生的废料,由本岗位工人用指定容器收集,各班组指定专人负责,根据类别过磅称重或清点数量后移交仓库入库保管。 4.2 仓库管理员应另设废料库存台帐,视同正常物料一样,填制入库凭证。 4.3 废料存放在仓库指定位置,并做好数量、重量标识。 4.4 材料、零部件、产品、不合格品等的报废需由责任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确认报废。并经库房管理员入废品库后,存放至指定地点,单独区分、标识。 4.5 对入库后的废品、废料,行政/财务/采购应定期进行出售或废弃处理。原则上为每周一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库存酌情处理。 5 本废品废料管理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行政人事部。 附: 《报废申请单》 序号 名称 数量 报废原因 使用部门 备注 填表人: 日期: 部门负责人: 监督人: 报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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