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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政策性银行.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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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政策性银行第一节政策性银行概述第二节开发政策性银行第三节农业政策性银行第四节进出口政策性银行

第一节政策性银行概述政策性银行是当今世界各国金融机构体系中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并存、互补,又与之相对应的一种金融机构。它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在许多方面均有不同,从而形成其鲜明的特征和独特的职能。一、政策性金融及政策性银行(一)政策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对应,是指在一国政府支持与鼓励下,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运用种种特殊的融资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规与限制的业务范围、经营对象,以优惠的条件,直接或间接地为贯彻、配合国家特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而进行的一种特殊的资金融通行为或活动。政策性金融可以满足政府的政策性意向,用于社会政策性项目。

政策性金融及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金融具有如下特征:(1)政策性,即服从或服务于政府的某种特殊的产业或社会政策目标或意图;(2)优惠性,使其盈利性目标受到国家政策目标的制约,因此能以比商业性金融更优惠的利率、期限、担保等条件提供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3)有偿性,即在一定期限内的有条件让渡资金使用权的资金融通活动,不能把政策性金融看作无偿拨付资金或救济。(二)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指那些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第一节政策性银行概述二、政策性银行的特征(一)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的。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活动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以实现政府的经济政策或意图作为经营活动的根本准绳,以国民经济的总体利益作为其行动的目标和出发点。这是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一个根本区别;(二)政策性银行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政策性银行一般是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出资设立,出资方式有全额出资、参股和通过另一家金融机构间接设立,它们都具有政府参与的背景;(三)政策性银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政策性银行具有确定的业务领域和服务对象,其业务领域主要是农业、住房业、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开发等基础部门或领域;

政策性银行的特征(四)政策性银行有特殊的投融资原则。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金融机构要求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原则不同,它在资金投放领域的确定、贷款扶持对象的选择、贷款扶持的力度等方面,都必然严格以政府的经济政策为依据,绝不能超越政府经济政策所限定的范围;(五)政策性银行有独立的法律依据。政策性银行一般实行单独立法。绝大多数国家的政策性银行不受普通银行法(或商业银行法)的制约,而是以单独的法律、条例规定其宗旨、经营目标、业务领域与经营方式、组织体制等。在金融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均有独立的政策性金融法规来约束政策性银行的行为。

第一节政策性银行概述三、政策性银行主要种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政策性银行划分为不同的类型。(1)按业务范围划分,可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政策性银行。其中全国性政策性银行占大多数。(2)按组织结构划分,可分为单一型和金字塔型政策性银行。大多数政策性银行是单一型的,即只有一家机构。金字塔型是由一个中央机构领导,下设不同层次的会员,中央机构一般由政府所有或控制,基层会员机构一般是民间或合作性质的,如法国农业信贷银行。(3)按业务领域划分,可分为经济开发、农业、进出口、住房、中小企业、基础产业、主导产业以及环境、国民福利等政策性银行。其中,各国普遍设立的是开发政策性银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进出口政策性银行、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和住房政策性银行。

第二节开发政策性银行一、开发政策性银行概述开发政策性银行是指那些专门为经济开发提供长期融资的政策性银行。它可分为国际性和国家性两个类型:(1)国际性开发银行是由国际范围内的若干国家共同出资设立,其又可分为全球性和区域性两种。(2)国家性的开发银行是在一个国家内设立的为本国经济发展服务的银行。

第二节开发政策性银行开发政策性银行的所有权有三种类型:一是政府全资所有。即由政府出全部资本建立,大多开发政策性银行属于这种类型。二是公私合资。一部分开发政策性银行为公私合资组建的,一般由政府、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等共同出资建立,政府出资占较大的比例。三是私人所有。这类开发性银行只占少数,由私人出资建立,政府提供资助或支持。菲律宾的开发性银行多为此种类型。

第二节开发政策性银行二、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的主要业务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开发性银行的资金来源也有所不同。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1)政府资金。政府资金为开发性银行主要资金来源。(2)发行债券。其为开发性银行主要资金来源。(3)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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