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卷一-行政诉讼程序.docx

发布:2024-12-27约7.95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法律职业资格-客观卷一-行政诉讼程序

1.【单项选择题】关于行政诉讼的案件的一般审理期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第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2个月

B.适用简易程序(江南博哥)的审理期限为1个月,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C.第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D.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45日,第二审的审理期限为1个月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行政诉讼法》第81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88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A项错误,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83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BD项错误。

10.【多项选择题】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A.起诉人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行政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B.法院认为应当追加被告,但原告不同意追加的

C.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行为,未有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行为的

D.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法院告诉其变更被告后,原告不同意变更的

正确答案:C,D

参考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根据《行诉解释》第63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能证明行政行为存在并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立案。因此,对于A项法院不可以驳回起诉。对于B项,如果原告不同意追加,法院应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不可以驳回起诉。C项属于法律规定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形,应驳回起诉。根据《行诉解释》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所以,CD两种情形下,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11.【多项选择题】A型汽车由于左前半轴断裂导致小美发生车祸,后查明,该批左前半轴是由甲市乙县小河村的太阳公司生产制作的,甲市质监局对其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5年6月1日送达了处罚决定,并告知其起诉期限。下列关于起诉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太阳公司于2015年10月2日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本案

B.太阳公司于2016年1月1日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本案

C.太阳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通过邮局递交了起诉状,但法院1周后才收到,法院不应受理本案

D.小美可以口头起诉

正确答案:A,D

参考解析:行政机关已将行政处罚决定向当事人送达,并告知其诉讼权利或起诉期限的,其起诉期限为从当事人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的6个月内。本题行政机关于2015年6月1日送达了处罚决定.当事人于2015年10月2日起诉,在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6个月内,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但是,于2016年1月1日起诉,超过了6个月的起诉期,法院不应受理本案。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行政诉讼的起诉期与民事法律中的诉讼时效不同。民事法律中超过了诉讼时效,当事人并没有丧失起诉权,只是丧失了胜诉权,也就是说,案子可以受理,但当事人需承担因诉讼时效超出而带来的败诉风险。而一旦超过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法院就应当裁定不予立案,已经受理的也应裁定驳回起诉,也就是说,当事人连立案的机会都没有。

对于C选项,当事人向邮局递交起诉状时尚在6个月的起诉期内,法院收到起诉状时却已经超过了起诉期,是否应当受案?对此,司法解释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视为在期限内发送。所以,法院应当受理本案,C选项错误。

首先,小美属于受害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有权起诉;其次,原告起诉原则上应采用书面方式,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不过,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所以,D选项正确。

?

12.【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第二审的审理对象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仅审查一审的判决与裁定是否正确

B.仅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C.既审查一审的判决与裁定是否正确,又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应受上诉人上诉范围的限制

D.既审查一审的判决与裁定是否正确,又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且不受上诉人上诉范围的限制

正确答案:A,B,C

参考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行政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