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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秘密保密协议
1.协议背景
本协议针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技术秘密进行保密,并约定保密的范围、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和商业机密的安全性。
2.定义
2.1技术秘密:指各方在合作过程中提供或向对方披露的任何具有保密性质的技术、商业、业务和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产品设计、源代码、数据库、设计文档、商业计划、客户名单、营销策略等。
2.2保密期限:指根据本协议所约定的技术秘密保密的时限。
3.保密义务
3.1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技术秘密的保密义务,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技术秘密的安全性。
3.2双方保证只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内披露对方提供的技术秘密,绝不将其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或对第三方披露。
3.3双方同意在书面协议中明确规定哪些信息属于技术秘密,并在实施和维护过程中给予相应的保护。
4.保密措施
4.1双方同意就技术秘密的保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只有受训并与技术秘密有关的人员能够访问和处理相关信息;-对技术秘密进行电子和实体的保护,包括密码、防火墙、健壮的权限控制等;-技术秘密在披露后要妥善管理,并在披露后尽快将披露的技术秘密标记为“保密”或“机密”;-对技术秘密的访问、存储和传输进行审计,确保技术秘密的不被泄露、篡改或丢失;
4.2双方同意对于技术秘密的披露采取口头或书面通知,并明确约定技术秘密披露的用途和限制。
4.3若涉及到口头披露,双方应进行双方记录,并及时确认纪要内容的准确性。
5.保密期限和解除
5.1保密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结束合作关系之日止。
5.2协议解除后,双方继续遵守之前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进入公有领域或取得合法授权为止。
6.违约责任
6.1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当向受损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所有因此产生的损失。
6.2对于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要求违约方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7.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本协议的签署、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8.其他事项
8.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加以签字。
8.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8.3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总结
本协议对于保护双方的技术秘密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和保密措施,确保技术秘密的安全性。同时,合作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本协议的签署将使双方在合作中更加放心,确保技术秘密的保护以及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