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防腐蚀管理规定.pdf
1目的
为了加强化工工作,防止及缓和生产设备遭受腐蚀和破坏,延长使用寿命,改善操作
环境,保证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海明化工所有设备.
3职责
各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所有设备的防腐.
机动科负责全厂防腐蚀计划的制订、实施与防腐蚀技术管理工作.
4程序
动力中心机修应根据企业设备和工艺介质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设备管理员及机
构,负责全厂防腐蚀计划的制订、实施与防腐蚀技术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蚀档案、台
帐、卡片.对已采取防腐措施的设备,要定期检查、计划检修.对防腐措施的改进包括新
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应结合计划检修一并进行.
凡受到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介质和工业大气腐蚀的设备,应按设备的主次与介质条件,由
生产装置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制订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方可实施.
对已采取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不得无故取消与修改.确需变动的,应由使用部门与设备动
力管理部门共同商讨决定,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档案.
使用部门应遵守工艺操作规程,以免因介质条件变化,影响防腐蚀设备的使用.当工艺条
件必须变动时,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重新核定防腐蚀措施,并把变动内容列入设备
档案.
企业内生产、基建、技措等项目中的防腐蚀设备的施工,在填写任务书后,应报请设备
动力管理部门审查,经同意后方可交施工单位施工.竣工后应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施
工单位、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公司内的防腐蚀车间工段、班组的防腐蚀施工、安装均应制订施工操作、安全规程,
以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应加强防腐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竣
工验收工作.
对公司内已采取防腐蚀措施而仍不能获满意效果的主要设备与环境保护设置,应组织
力量,研究腐蚀机理,提出改进措施.
公司应积极采用防腐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使用.采用的防
腐蚀材料要符合技术要求,应有检验合格证及出厂日期.
防腐蚀施工应严格执行专业部门规定的工时定额.
杜绝“滴、漏、跑、冒”现象,不得随意安设倒淋、放空管.设备检修放空的废气、污液
等,也有严格处理,防止对设备和建构筑物的腐蚀.
设备停止使用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如倒空、吹洗、充氮、除油等.有防腐层的设备,严
禁焊接构件.必须焊接时,要有可靠的措施或焊后重新防腐.
使用特殊耐蚀金属或合金材料时,应严格遵守制作与检修的焊接、清净、热处理等工
艺规程.在腐蚀性较强的介质中,避免不同类的金属固结一起使用.
严禁锤击和敲打非金属设备及有防腐层的设备、管件.
延长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的使用寿命,结合大修和日常维修进行除锈防腐刷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