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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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范本
一、总则
(1)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旨在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规范科技成果转化行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协议的签订与履行,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2)本协议的签订主体包括科技成果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科技成果的原始所有人或合法继承人,乙方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主体。双方应具备相应的法律主体资格,并具备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权力和能力。
(3)本协议的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成果的具体内容、权属状况、转化方式等,应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双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因信息不准确或遗漏所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科技成果的界定与提供
(1)本协议中所述科技成果的界定,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科技成果本身的性质为依据。科技成果应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方应提供科技成果的详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背景、技术方案、技术参数、应用领域、市场前景等,以确保乙方充分了解科技成果的实际情况。
(2)甲方提供的科技成果应确保其权属清晰,无任何权属争议或法律纠纷。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秘密保护证明等。若因科技成果权属问题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乙方进行赔偿。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科技成果真实、有效,并对其技术性能和适用范围作出明确承诺。若因科技成果存在技术缺陷、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约定条件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费用、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等。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科技成果进行改进或提供替代方案。
三、转化方式与合作内容
(1)本协议约定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转让、许可使用、共同研发、技术咨询服务等。具体转化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在转化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详细的转化计划,包括技术路线、实施步骤、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双方应共同努力,确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顺利进行。
(2)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技术研发,乙方负责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攻关、优化改进,以满足市场需求;二是产品开发,乙方负责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具体产品,并负责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等环节;三是市场推广,双方共同制定市场推广策略,乙方负责具体执行,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四是收益分配,双方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所取得的实际效益,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3)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与协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乙方解决转化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转化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双方应共同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风险可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应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调整合作内容或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