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社保劳动仲裁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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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请社保劳动仲裁申请书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1)申请人姓名:张三,性别:男,出生日期:1985年1月10日,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38xxxx5678。申请人张三,自2010年7月1日起入职被申请人公司,担任市场营销部经理一职,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合同履行期间,申请人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申请人原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10,000元,自2014年7月1日起,申请人工资调整为每月人民币12,000元。然而,自2015年7月1日起,被申请人未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申请人工资,而是以各种理由降低了申请人的工资待遇。在此期间,申请人曾多次与被申请人沟通协商,但被申请人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恢复原工资标准,并要求申请人接受新的工资调整方案。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针对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申请人于2016年1月5日向被申请人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被申请人至今未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申请人特向贵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贵仲裁委员会依法公正裁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被申请人名称:XX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5Bxxxx,法定代表人:李四,联系电话:139xxxx1234。XX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员工总数200人,其中技术研发人员占60%。公司成立以来,秉承“创新、务实、共赢”的经营理念,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近年来,公司成功承接了多个大型项目,如XX智慧城市项目、XX企业信息化建设等,为我国信息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被申请人公司规模逐年扩大,2010年至2015年,公司年营业收入从5000万元增长至1.2亿元,净利润从500万元增长至1200万元。公司曾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软件企业百强”等荣誉称号。然而,在2015年,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公司业绩出现下滑,2016年营业收入降至8000万元,净利润仅为600万元。在此背景下,公司为了降低成本,采取了包括调整员工工资在内的多项措施。
(3)在调整员工工资方面,被申请人于2015年7月1日向全体员工发布了《关于调整员工工资的通告》,宣布自该日起,公司将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将低于原工资标准。此举引发了部分员工的质疑和不满,他们认为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未充分考虑到员工的付出和贡献。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部分员工与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其中,申请人张三在2016年1月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费。被申请人认为,公司的调整工资措施是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的,且已充分履行了相关告知义务。
三、仲裁请求
(1)申请人张三请求被申请人XX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申请人张三在XX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满5年6个月,根据该法条,申请人应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为5个月工资加6个月工资,即11个月工资。申请人张三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12,000元,因此,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132,000元。
(2)申请人张三请求被申请人XX科技有限公司补缴自2010年7月1日至2016年1月5日期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人张三在XX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申请人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经查询,申请人张三在2010年至2016年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因此,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XX科技有限公司补缴上述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3)申请人张三请求被申请人XX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未支付的部分工资。自2015年7月1日起,被申请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申请人工资,而是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降低了申请人的工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