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1180.16-2018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6部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pdf
JT/T1180.16—2018
前言
JT/T1180《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分为21个部分:
———第1部分:总体要求;
———第2部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3部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第4部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第5部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
———第6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第7部分:汽车客运站;
———第8部分:水路旅客运输企业;
———第9部分: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第10部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第11部分:港口客运(滚装码头、渡船渡口)企业;
———第12部分:港口普通货物码头企业;
———第13部分: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
———第1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企业;
———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
———第16部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
———第17部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
———第18部分:高速公路运营企业;
———第19部分:公路隧道运营企业;
———第20部分:公路桥梁运营企业;
———第21部分:公路养护企业。
本部分为JT/T1180的第1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
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
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龙军、张工、程昊、占小跳、蔡靖、王立强、程霄楠、张世宇、王毅、宋伟、任福松、
张斌。
Ⅱ
JT/T1180.16—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16部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
1范围
JT/T1180的本部分规定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通用要求,以
及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责任体系、资质、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技术管理、职业健
康、安全文化、应急管理、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等专业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的技术服务和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T1180.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constructionenterprisesoftransportation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施工企业。
4基本要求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简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按JT/T1180.1的有关规
定执行。
5通用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用要求按JT/T1180.1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专业要求
6.1管理机构和人员
6.1.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6.1.1.1企业应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6.1.1.2企业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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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1180.16—2018
6.1.2管理人员配备
6.1.2.1企业应设置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6.1.2.2企业宜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宜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6.1.2.3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