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大学体育学院2015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_文彦考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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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体育学院2015年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重大校 〔2014〕268号文件: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为主要依据,针对体育学院专业
特殊性质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与生源特色制定的.为全面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
高,加强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创新意识,特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本细则。
推免生推荐工作应当坚持自愿申请,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工作中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
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
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积极创新
推免生遴选方法,避免唯分数论,遴选出综合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具有创新潜
质的学生。
组织机构
为了让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鼓励学生积极创新选拔办法,避免
唯分数论,应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依据,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
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1、成立由胡红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和
系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体育学院推免工作
的实施。
2、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考核组6人(其中正教授应4,副教授2
人),
在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以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学生综合成绩应包括学
分
绩点、奖励分值、综合测评等),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并公示
三天。
工作程序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2014年起,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
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学校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的9月25 日前结束,推荐工
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的10月25 日前结束。
二、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应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重庆
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供能代表本人能力、素质、特长以及
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学院按学校根据当年情况下达的推免生名额限额,以不超过推免生名额
1.5倍的数额,依据相应专业 (方向)学生前三学年 (四学年)所获得的平均学
分绩点排名,并予以公示。
四、 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考核组 (5人以上,其中正教授应占2/3
及以上),在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以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学生
综合成绩应包括学分绩点、奖励分值、综合测评等),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
学生名单,并公示3天。
五、公布无异议后,初选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
教务处。
六、审定通过的推免生名单在学校 “重大教学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
异议后,推免生资格名单统一由学校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七、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需登陆教育部 “全
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tm),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选择报名志愿、查看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
“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
(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
免服务系统”进行。
推免研究生具备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
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
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三、 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无补考)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外语
类、公共体育获得专业规定的课程学分),成绩优异,且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
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作
要求),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为≥550分 (或者网考成绩为≥80分),或者参
加雅思考试成绩为≥5.5。
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参加竞赛等活动实行奖励并加分
一、符合“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推荐条件1列表”(附
件1)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单列计划,直接推荐。
二、符合“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推荐条件2列表”(附
件2)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单列计划,但须满足基本条件且复试合格。学生参加各
类竞赛和评优活动获奖,按“重庆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值细
则” (附件3,4)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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