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pdf
(金融保险)中国人民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
分公司
附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X公司合肥市分X公司
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承诺
1、承保服务的承诺
服务程序及标准
1、上门协助投保:
合同生效后,将根据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组织承保服
务专员(承保服务专员盛习春,联系电话:0551-2619870,手机
和投保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积极联系,整理车辆投保资料且提供上门服务。
同时人保X公司在采购中心(兴泰大厦3楼)设立了出单网点,各市直行政
事业单位亦可在此办理投保手续。
2、确定保险方案
按照此次采购合同的要求的承保险种和承保方式,确定承保方案,且根据保
监会的规定给予最大的30%的费率优惠(交强险按相关要求给予优惠,最高为
30%)。
3、承保时效
人保X公司根据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所确认的《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完成
出单事宜,且在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递交投保资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或各市
直行政事业单位约定的其他时间)完成出单事宜,且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由
保服务专员送达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如发生保险车辆信息变更(如调拨、报废等),人保X公
司在接到变更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办完保单批改手续,且及时送达各市直行政事
业单位。
2、定损、理赔服务的承诺:
出险报案
1、95518报案:人保X公司设立24小时保险服务专线电话,电话号码:
95518,95518服务专线有能力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咨询、报案、投诉服务。
2、客户服务经理报案: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也能够直接向合肥市行政事业
单位公务用车提供定点保险的客户服务经理报案,人保X公司客户服务经理24
小时待机,客户服务经理王继成,联系电话0551-4694981,手机。
3、特殊情况处理:若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
报案,经沟通后人保X公司认可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且视
同为及时报案。
现场查勘
1、现场查勘: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查勘任务按最高优先级处理;
同等情况下,优先对合肥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提供定点保险车辆进行查勘,
最大程度地保证查勘的及时性。同时人保X公司95518将就查勘工作情况对各市
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回访,确保查勘工作有效落实。
2、查勘时限:定损人员接到查勘定损安排后积极和客户取得联系,二环以
内(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事故在30分钟到达;市区
以外的事故,时间适当延长(原则上每增加壹公里,增加3分钟)。如果遇不可
抗因素(如堵车、洪水、台风、地震、骚乱、战争等)使得查勘人员不能在规定
时间内到达现场,人保查勘人员将每隔10分钟给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现场工作人
员壹次电话,解释进展及原因,且指引其处理现场,直至查勘人员到达现场。
若非不可抗原因,查勘人员未按时到现场,人保X公司将根据第二现场或各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的资料定损理赔。
3、以下事故能够免现场查勘,凭相关证明索赔:
①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查勘的案件免现场查勘,凭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
证明索赔;
②经过公安机关查勘的案件免现场查勘,凭据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索赔;
③火灾、爆炸、自燃事故,经过消防、公安机关查勘的免现场查勘,凭据相
应的消防、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索赔;
④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造成保险车辆损失的案件
免现场查勘,凭据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索赔(气象部门证明由我司负责出具)。
⑤双方已事先约定的部分特殊用途车辆(如重要领导的车辆)免现场查勘。
以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的现场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说明、修理发票及其他
证明材料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⑥5000元以下单方事故、停车被撞事故可免查勘,由事故车辆单位提供相关
证明即可。
定损
1、接到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报案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按照以下
约定及时定损:
(1)事故发生后,对于常见车型的预估车辆损失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
内的,报案后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损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