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第十中学2011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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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第十中学2011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体育、艺术学科的层次,根据莆田市教育局《省一级达标学校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积极向上,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中考成绩要求:体育类考生必须达到市一级达标校统招最低控制线60%以上;艺术类考生必须达到市一级达标校统招最低控制线80%以上。
3、艺术类考生必须是(初中阶段)参加区级或区级以上艺术比赛(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共同组织)获区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获奖者。
4、体育特长生年龄不超过16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成绩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17周岁(
二、招生名额:(23名)
1、体育类9名(田径6名,男子篮球3名:后卫1名、前锋1名、中锋1名)
2、美术类6名(素描6名)
3、音乐类8名(声乐2名,民乐2名,键盘2名,舞蹈2名)
三、测试内容:
(一)体育类
1、田径:(800米2名,短跑(100米、200米、400米)2名,跳远1名,三级跳远1名)
①身体素质(20分)。
A、100米(10分) B、立定跳远(10分)
②专项技能(80分):800米、短跑
2、篮球(身高175cm以上,含175cm)
①身体素质(20分):
A、100米(10分) B、立定跳远(10分)
②专项技能(80分):
A、1分钟投篮(15分)(投中10次为满分) B、助跑摸高(15分)
C、往返运球投篮(25分) D、半场或全场比赛(25分)
(二)美术类
静物素描写生(100分)
评分办法:由多位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测试成绩。
(三)音乐类
项目
考试内容及分值
声乐
1、视唱(10分):简谱视唱;2、模唱(10分):音程模唱
3、演唱(40分):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4、器乐演奏或舞蹈(任选一项,40分):自选乐曲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器乐
1、视唱(10分):简谱视唱;2、模唱(10分):音程模唱
3、演唱(40分):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4、器乐演奏(40分):自选乐曲一首,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舞蹈
1、视唱(10分):简谱视唱;2、模唱(10分):音程模唱
3、演唱(40分):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4、舞蹈(40分):自选舞蹈乐曲。
评分办法:评委评分采用当场亮分的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测试成绩。
四、测试及录取办法:
1、测试组织
由区中招办、招生监察办公室及学校联合组织测试评定。
2、录取办法
①拟录取的体、音、美特长生除中考总分必须达到要求外,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和体育七个考查学科评定等级必须在C级以上(含C级);体育类特长生的体育学科成绩等级必须是A级。
②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然后按专业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无法完成招生名额,不降低录取标准,学校收回剩余名额,转为本校统招生指标。
五、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11年5月下旬
测试要求:①考生测试前两天到校确认
②地点:莆田十中教务处(一)
③上交材料:毕业学校的学籍材料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A、体育专业:户籍证明材料
B、艺术专业: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附:拟录取的田径专项考生必须达到的最低成绩标准
项目
专项
成绩
男
女
短跑
100M
11.9
13.91
200M
25.0
29.90
400M
58.8
1:10.1
中长跑
800M
2:15.0
2:46.0
跳远
5.90M
4.70M
三级跳远
12.90M
10.40M
莆田第十中学
201
莆田十中2011年特长生录取名额汇总表
类别
小类别
专业
性别
招生计划
体育
篮球
后卫
男
1
篮球
前锋
男
1
篮球
中锋
男
1
篮球
大前锋
0
田径
短跑
男、女
2
田径
中长跑
男、女
2
田径
跳类
男、女
2
田径
投掷类
0
排球
二传手
0
排球
主攻手
0
排球
副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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