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pdf
政治学中的制度主义
一有关制度的基本概念
(一)制度的含义
1.博弈论视野下的三种制度观
a.制度等同于博弈的特定参与人,诸如行业协会、技术协会、大学、法庭、
政府机构、司法等等。(Nelson,1994:第57页)
b.诺斯将制度视为博弈规则。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或更严格地说,是
人类设计的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North,1990:第3-4页)
‚当共同的规则集合施加于两个不同的社会,其结果会怎样呢?结果会不一
样,虽然规则相同,但是,实施机制、实施方式、行为规则以及行为者的主观模
式都不一样。于是,真正的激励结构和被认知的政策后果也就不同。因此,同一
的相对价格的基本变动或者施加同一的规则将对制度安排各异的社会产生迥然
不同的影响。‛(North,1991:第33页)
赫尔维茨的定义侧重于博弈规则的实施问题。他认为,制度是‚可执行的‛,
唯有对人类行动的一组人为的和可实施的限定才构成一项制度。
c.博弈均衡观(Schotter,1981)
2.奥斯特罗姆的制度观
‚制度‛(institution)可以界定为工作规则的组合,它通常用来决定谁有资
格在某个领域制定决策,应该允许或限制何种行动,应该使用何种综合规则,遵
循何种程序,必须提供或不提供何种信息,以及如何根据个人的行动给予回报(E.
Ostrom,1986)。
3.诺思的制度观
任何社会、经济或政治体制都是由人构建的,并且这种结构在我们所处的这
个有序社会里,具有人为的功能。这个结构是规则、惯例、习俗和行为信念的复
杂混合物,它们一起构成了我们日常的行为选择方式,并决定了我们达到预期目
标的路径。(道格拉斯.诺思对制度的理解《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
经济学角度的透视》[美]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著[法]克劳德.梅纳尔
编刘刚冯健等译杨瑞龙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p.15)
4.青木昌彦从理解制度安排多样性和制度变迁过程的目的出发,认为制度
是重复博弈的结果,即一种均衡状态。
制度作为一种均衡现象,只要别人不忽略它,任何人都不敢不正视它的存在,
从而对人们的策略选择构成影响。参与人基于共有信念而做出的策略决策共同决
定了均衡的再生,均衡的再生反过来又强化了关于它的概要表征。这样,制度成
为自我维系的,浓缩于其中的信念也被参与人视为当然,除非发生了动摇共有信
念的事情。(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p.13)
一个制度是规制性的,因为它限制了个体参与人的选择;它是规范性的,因
为通过共有信念限定了所有参与人的行为选择;它是认知性的,因为它是共有信
念的建构。
一种制度是‚由有限理性和具有反思能力的个体的社会长期经验的产物‛
(Kreps,1990)
(青木昌彦沿着均衡点演进的制度变迁《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
经济学角度的透视》[美]科斯诺思威廉姆森等著[法]克劳德.梅纳尔编
刘刚冯健等译杨瑞龙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p.24)
青木昌彦认为制度包含的主要要素有三个:共有信念、均衡的概要表征和博
弈的内生规则。在《比较制度分析中》,青木本着理解制度安排的多样性以及制
度变迁过程的目的,从上述三个方面定义制度:制度作为共有信念的自我维持系
统,其实质是对博弈均衡的概要表征(信息浓缩)[summaryrepresentation
(compressedinformation)],它作为许多可能的表征形式之一起着协调参与人信念
的作用。制度也许存在于人们的意会理解之中,也许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
符号表征之中。但在任何情况下,某些信念被参与人共同分享和维系,由于具备
足够的均衡基础而逐渐演化为制度。
5.詹姆斯.G.马奇和约翰.P.奥尔森认为,政治制度是‚相互联系的规则和
常规的集合,它们决定着与角色和处境相适应的适当行动。其过程包括确定是在
何种处境、正在完成何种角色及该角色在这一处境中有何义务‛。政治制度最终
会给某些行为规则以合法性,相对于效用最大化思想,这些规则与权力关系及社
会和文化规范的确立更加密切相关。(参见JamesG.March,JohanP.Olsen.The
NewInstitutionalism:OrganizationalFactorsin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