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讲1C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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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4 考评结果的处理 1 考评员在考评时应当正确填写《计量标准考核报告》。 对于来自《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计量标准技术报告》中的有关内容,例如: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可开展的检定或校准项目等信息,应逐一进行审查确认后,再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到《计量标准考核报告》上去。 考评结束前,考评员应当及时完成《计量标准考核报告》的编写,并填写考评结论及意见。 5.4 考评结果的处理 2 考评员提交的文件目录 1)《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包括计量标准考评表) 2)由申请考核单位提供的全部申请资料,如《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等。申请新建计量标准有6项,申请计量标准复查11有项。 3)如果是现场考评,需提交现场试验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一套。 4)如果有整改,还需要提交计量标准整改工作单及申请考核单位的整改材料。 5.4 考评结果的处理 3 考评结果和考评材料复核 考评单位或考评组以及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对考评员上报的《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及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并在《计量标准考核报告》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复核的负责人应签名并加盖公章。 《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复核的重点是: 1)报告中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并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2)报告中测量能力是否与所建计量标准的技术指标相适应。 3)考评记录是否完整,考评结果评判是否正确。 4)考评员是否签字并核准考评员考评项目。 以上所提的是重点复核内容,其它方面的内容也应该进行复核,上报给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材料必须正确完整。 5.5 考评结果的处理 4 复核工作的时间规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5 申请考核单位的监督 申请考核单位如果对考评工作或考评结论有异议,可填写“计量标准考评工作意见表” 寄送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直接向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诉,组织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并进行处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2五个重要的文件 三、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 1 格式: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的格式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 2信息量:每份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该检定或校准结果能在尽可能与原来接近的条件下复现。 3填写:原始记录中的观测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检定或校准时准确及时予以记录。 4更改:当在记录中发生错误时,对每一错误应划改。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的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者更改。 5签名:原始记录应包括检定或校准人员和核验人员的签名。 6 原始数据真实:在检定或校准时真实记录,不能伪造。 7 数据处理正确:离群值的剔除,数据修约和有效数字处理符合有关规定。 2.5.2五个重要的文件 四、检定或校准证书 1 格式:检定或校准证书的格式应适用于所进行的计量检定或者校准,并尽量减少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的格式应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和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设计,校准证书的格式按有关的规定执行。 2 签名:检定或校准证书应实行三级签名制,检定人员或校准人员、核验人员和批准人员均应签名。 3 印章: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必须按照《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具检定证书或加盖检定印,结论准确,内容符合要求;校准证书应当加盖校准机构的校准专用章。 4 副本保存: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5 检定或校准证书结论准确,内容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2.5.2五个重要的文件 五、八项管理制度 1) 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2)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3) 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4) 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5) 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6) 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7)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8) 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2.6 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确认 测量能力确认的两种方式 一、现场实验 通过现场实验的结果以及检定或校准人员的实际操作和回答问题的情况,判断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二、技术资料的审查 通过申请考核单位提供的测量能力的验证、稳定性考核、重复性试验等技术资料,综合判断计量标准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和测量能力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计量标准的考核与监管 1 计量标准考核前的准备 2 申请计量标准考核 3 计量标准的更换 4 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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