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国际私法》历年期末纸质考试名词解释题库 .pdf
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国际私法》期末纸质考试题库
第三大题、名词解释题库
说明资料整理于2024年12月,更新至2024年7月试题;涵盖2007年7月至2024
年7月国家开放大学《国际私法》课程期末纸质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适用于2025
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学员期末纸质考试。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
判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
指在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法院判决予
以强制执行。
法定继承的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司产和不动产,分别
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法定继承的同一制又称为单一制,即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管遗产分布在多少个国家,也不区分遗
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制度。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
法律规避又称欺诈规避,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本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
—些条件,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或者取消了各国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使
涉外民事关系没有适当的法律进行调整,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法律域内效力又称为法律的属地效力,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在本国境内
的人(包括本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位于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都具有拘束力。
法律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无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
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
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国内判例是指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以及该判决确定的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的法
律原则。
客观标志说是指认为法院可以依照〃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以与合同有关的客观标志为依据,确定
合同的准据法的理论。
连接点又称连接因素,是指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一种事实因素。
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认可的前提下,一个国家允许侨居国外的本国公民到本国在驻在国的夕卜交机关
或领事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或举行结婚仪式的制度。
平行管辖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案件,与案件有联系的国家都享有管辖权,法院基于原告的选择或者起
诉享有管辖权,同时也承认其他国家法院对此案件有管辖权。
侵权行为自体法是指与侵权案件及案件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侵权行为自体法理论
是英国学者莫里斯于1951年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的《论侵权行为自体法》一文中提出来的。
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涉外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或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
在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实施代理行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代理人
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
责任的代理。
涉外民事关系是指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中至少一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其主要特征是涉外
性、广泛性和国际性。
识别又称为归类和定性,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制度,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类和
定性,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冲突规范进行解释的过程。是国际私法中的特有概念。
实体法调整又称直接调整,即制定统一规范实体来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统一实体规范是指
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用来直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此类规范可以避免法律冲突,可以更
迅速、准确、直接地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属地管辖又称地域管辖或领土管辖,指一国法院依据本国与某涉外民事案件的地域联系而行使管
司法协助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
如送达诉讼文书、传询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
斗寺征性履行说是大陆法系国家用来判定最密切联系地的一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