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经济思想史课件第12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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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历史学派
12.1 历史学派的产生及学说特点
12.2 先驱者:李斯特
12.3 旧历史学派
12.4 新历史学派
12.1 历史学派的产生及学说特点
思想萌芽
约翰·戈特利布·费希特
(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1814)
亚当·海因里希·缪勒
(Adam Heinrich Müller,1779—1829)
在19 世纪中叶以后,德国逐渐走向统一。1871年,一个由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相联合的统一政权──德意志帝国──建立以起来。德国资本主义经济得到迅猛发展。
(下幅为德意志帝国统一形势图)
历史学派可以分为新、旧两个时期,旧历史学派发生于19世纪40至70 年代,它的主要特点包括:(1)历史/归纳方法;(2)利益倾向性。
新历史学派发生于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初,与旧历史学派相比,它具有一些新的特点:(1)不再象旧历史学派那样,全然否定经济规律的存在;(2)提出“历史统计方法”;(3)特别强调心理、道德和法律的等意识形态因素在经济中的作用,并以此为基础解释各种社会经济现象,提出经济观点;(4)不仅与古典经济学相对立,还攻击马克思主义学说。极力推崇国家的超阶级性。
12.2 先驱者:李斯特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 hList,1789—1846)是著名经济学家、贸易保护主义者和历史学派先驱。代表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
1.李斯特的经济发展阶段论。
经济发展阶段论旨在说明德国实行关税保护制度的必要性。李斯特认为,当时的德国正向农工商业时期过渡,国家工业相对于英国发达的工业体系来说还很弱小,必须依靠关税保护制度来扶植农工商业的发展,通过“工业关税教育”提高德国的工业生产力。当德国强大的工业体系建立之后,它也要参与全球自由竞争,使自己达到在经济上和文化上都高度繁荣的农工商业时期。
2.李斯特的关税保护理论。
(1)关税保护是弱国对抗强国以图发展的有力武器。关税保护使国家取得贸易机会,不仅是保护国内工业的手段,也是防止外来干预国家的武器。
(2)关税保护的对象不是农业,而是重要的工业部门。
(3)国内市场的充分竞争是实行关税保护的前提,否则会影响国家生产力的发展。并且,关税保护不应妨碍国内工业的发展,新式机器和现代化生产资料的进口应尽可能不受阻碍。
3.李斯特提出生产力理论。
生产力理论包括:精神生产力;自然生产力;物质生产力;个人生产力;政治生产力;国家生产力。
12.3 旧历史学派
威廉·罗雪尔(Wilhelm Roscher,1817—1894 )是著名经济学家,旧历史学派创始人。他以《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1843)开创了旧历史学派的研究趋势。
罗雪尔最早提出了所谓“国民经济学的生理学方法”──历史方法,为历史学派奠定了方法论基础。
罗雪尔的主要观点如下:
(1)尊重国民经济的自然规律;(2)将社会经济发展分为四个阶段,整个发展过程具有上升的和下降的不同趋势;(3)用民族的文化特性来论证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5)反对社会主义思想。
布伦诺·希尔德布兰德(Bruno Hildebrand,1812—1878 ),848年,他出版《现在和将来的国民经济学》(第一卷)。1863、1864年,相继出版《国民经济学的当前任务》和《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及信用经济》。
希尔德布兰德认为,由于经济关系依时空差异而不同,经济科学只能是研究某一国家经济的“国民科学”。古典经济学对经济关系的分析,忽视了精神、道德因素和利他主义动机的作用。他强调民族固有的所谓“民族精神”,反对各种社会主义学说。
卡尔·克尼斯(Karl Knies,1821—1898),著有:《历史方法观的政治经济学》(1853)、《货币与银行》3卷本(1873—1879)等。
克尼斯明确反对客观经济规律的存在。称自己的经济学是“相对性原理”,提出研究国民经济生活发展,是经济学的特殊课题。他强调必须通过类比,去探索国民经济现象的规律性。克尼斯的历史方法以精神因素为动力,有浓厚的宗教信仰。
12.4 新历史学派
古斯塔夫·施穆勒(Gustav Schmoler,1838—1917)是新历史学派领袖。其主要著作是《一般国民经济学大纲》(1900—1904)。
施穆勒经济学说的要点:
(1)施穆勒否认认社会存在普遍的客观的经济规律,反对抽象法。他主张用历史\归纳法作为研究社会经济的根本方法。
(2)施穆勒特别强调心理、道德因素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3)施穆勒提出国家的“超阶级性”,强调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要扩大国家职能。
(4)在具体政策措施方面,施穆勒提倡用改良主义的社会经济政策来克服劳资对立。通过道德观念的变化,加强国家干预。
魏尔纳·桑巴特(Werner So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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