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公司水产养殖保险采购合同.docx
水产养殖公司水产养殖保险采购合同
甲方(投保方):
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保险方):
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代码]
鉴于甲方从事水产养殖业务,为降低养殖过程中的风险,拟向乙方投保水产养殖保险,乙方具备提供相关保险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采购合同:
一、保险标的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甲方位于[具体养殖场地地址]内的[具体养殖品种,如南美白对虾、草鱼、大闸蟹等]。详细的养殖区域范围及养殖品种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一《养殖标的详情清单》,该附件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保险标的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养殖面积、养殖密度、种苗来源、养殖设施状况等,确保乙方能够准确评估保险风险。
二、保险责任
自然灾害: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台风、暴雨、洪水、干旱、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直接造成保险标的的死亡、流失、逃逸等损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具体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及赔偿比例见本合同附件二《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比例表》。
疾病疫病:因保险标的感染特定的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等疫病,且经具有资质的兽医或相关专业机构确诊,导致保险标的死亡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疫病的种类及诊断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通行标准确定,并在附件二中明确列出。
意外事故:由于第三者的疏忽或过失行为,如环境污染、非法捕捞等,以及因养殖设施故障(如堤坝决口、增氧设备故障等)导致保险标的损失的,乙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对于意外事故的认定及赔偿处理,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经双方协商确定,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X]元。保险金额根据保险标的的市场价值、养殖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的计算方式及依据见附件三《保险金额确定说明》。
保险费率: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率为[X]%。保险费率由乙方根据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保险责任范围、赔付记录等因素厘定。甲方应按照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并支付保险费。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即人民币[X]元(大写:[大写金额])。
四、保险期间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起始日期]零时起至[结束日期]二十四时止。保险期间的起讫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甲方应在保险期间开始前足额支付保险费,否则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五、保险费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X]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保险费。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支票支付等],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账户名称]
账号:[账号]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已发生的手续费后退还剩余保险费(如有)。若在保险费支付前发生保险事故,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理赔流程
报案: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在[X]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报案,并提交《出险通知书》。报案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损失情况等信息。若因甲方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或损失扩大的,乙方对无法查明或扩大的损失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现场查勘:乙方在接到报案后,应在[X]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安排专业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查勘。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查勘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养殖记录、疫病诊断报告等资料。若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进行现场查勘,导致无法确定保险责任和损失程度的,乙方有权拒绝赔偿。
损失核定:乙方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及相关证据,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进行核定。损失核定工作应在[X]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若甲方对乙方的损失核定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核定结果通知后的[X]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双方可协商重新核定,或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赔偿支付:在确定保险责任和损失金额后,乙方应在与甲方达成赔偿协议后的[X]个工作日内,将保险赔偿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赔偿金,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获得赔偿。
有权了解保险条款、保险责任范围、理赔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应如实告知。
在保险期间内,若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发生变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评估保险费率或调整保险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