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医院西药库工作制度.docx
第三医院西药库工作制度_物业经理人
源自物管手册第三医院西药库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保证临床常用药品的供给治理工作。
2.依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按时编制药品选购规划交科主任审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药品的库存量,在正常状况下一般为2~4个月用量,特别状况可适当增减。
3.按规定进展药品选购。仔细执行药品选购规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给,要搞好经济治理,保证资金合理流淌避开药品积压和铺张。
4.严格出入库手续。购进、调进和退库药品,由选购人员根据原始发票或随货同行,会同药库治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状况、产地等,进展验收核对无误后,选购保管和验收人员在进货单上签字前方可入库。药品出库时按药品请领单认真核对,准时出账。库存药品必需做到帐物相符,发觉问题准时查找缘由,报告科主任。
5.有关特别药品的选购、验收、发放,严格按特别药品治理规定执行。入库时,选购和保管必需同时在场,双方共同验收并签字,并做好专账记录。
6.库存药品应按性质、剂型、分类保管,留意室内温湿度、通风避光及药品效期,需低温保存的药品,应贮冰箱内,防止变霉、虫蛀、鼠咬等。
7.对全部的原始单据(入库单、发票、请领单)均应妥当保管备查。
8.药品库房要求建筑牢固、室内枯燥通风、门窗坚固,留意随时加锁,库内设有防护设备,确保安全,非药库治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9.药品库必需定期进展清查盘点,并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10.保管人员调动时,必需办理移交手续,并应由科主任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有关账卡、表格上签字负责。
11.未经领导同意,药库不得配方(急救除外),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