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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品招标采购注意事项.doc

发布:2017-04-18约1.21千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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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品招标采购注意事项 根据(财库2009173号)文件中对“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有采购意向的老师于每季度前一个月1—10日(节假日顺延)将达到招标数额(科研经费大于等于20万元,非科研经费大于等于5万元)的拟采购设备 “大宗物品招标采购计划表” (见国资处网站—常用下载—招标管理)报送国资处招标办,以便安排相关事宜。 采购设备金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进口设备同时需要填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表”(见国资处网站—服务指南—常用下载)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论证专家组成员名单(5名校外专家1名律师)”一式两份。 采购设备金额达到120万元不宜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设备,根据《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一至九项的规定填报申请材料。 符合禁运(采购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涉密(涉密项目审批表见国资处网站—常用下载—招标管理)、执行上级批复(提供上级批复文件)、两次公示不满足3家报名情况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网上竞价项目 工信部指定投标网站------中央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在上网投标之前需要先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取得投标资格。 招标办在接到有效邮件后24小时内在网站上发布消息。 投标的供应商要满足3家,低价中标。 竞价时间截止后,技术联系人或采购申请人(也可委托他人)携带有效证件到招标办选择供应商。 如果投标的供应商没有形成3家以上的有效竞争或超出预算,未在中央政府采购网通过审核,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宗物品采购实施细则》第12条第6款的规定,采购项目30天后重新提请。 如果不选择最低价中标,需要提供低于拟选择供应商报价供应商的“弃标声明”并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由招标办工作人员审核后报“中央政府采购网”审核。 合同一式6份,由中标单位和采购申请人共同拟定并由供应商和采购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多页形成的合同甲乙双方要加盖骑缝章),到招标办(一校区行政楼207)审核签字,再到国资处主管副处长(一校区行政楼203)处审核???章后生效。 6份合同分别用于:甲乙双方各1份,财务报账1份,招标办存档1份,档案馆设备归档1份,进口产品清关1份。 现场招标项目 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三家。 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要有两个以上品牌。 在哈工大校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所发布招标信息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表”。 等候招标办通知开标时间。 中标结果公示5天后可以签订中标合同,30天不签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合同签订参照“一、8、9”之程序执行。 请供应商按照标书要求密封、装订标书,出具“银行资信证明”等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进口产品采购以“大宗物品采购审批表”标注的外币额度为标准,超出预算额度的视为超出预算。 谢谢配合!祝您工作顺利!! 招标办电话国有资产管理处 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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