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鞋帽-庭院鞋.pdf
ICS61.060
CCSY78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330—XXXX
代替QB/T4330—2012
庭院鞋
Gardeningshoes
(报批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QB/T4330—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QB/T4330—2012《带衬里PVC庭院鞋》,与QB/T4330—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标准范围(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产品分类(见第4章,2012年版的第4章);
c)删除了通用要求(见2012年版的5.1);
d)更改了鞋用材料要求(见5.2,2012年版的5.1.4);
e)更改了感官质量要求(见5.3,2012年版的5.2);
f)删除了尺寸要求(2012年版的5.3);
g)更改了硬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4和6.4,2012年版的5.4和6.4);
h)更改了防水性要求(见5.4,2012年版的5.4);
i)增加了衬里内垫摩擦色牢度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4和6.6);
j)增加了耐黄变性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4和6.7);
k)删除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2012
年版的5.5.2、5.5.3、6.7、6.8);
l)更改了量具精度要求(见6.1.2,2012年版的6.1.1);
m)更改了异味的试验方法(见6.8,2012年版的6.6);
n)更改了有机锡含量的试验方法(见6.9,2012年版的6.9);
o)删除了检验项目(见2012年版的7.1);
p)更改了判定方法(见第7章,2012年版的7.2)。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
司、广州市法蒂玛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锡豪、畅文凯、赵国栋、赵旭梅、李志辉。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年首次发布为QB/T4330—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QB/T4330—XXXX
庭院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庭院鞋的标识、鞋用材料、感官质量、物理机械性能、异味、化学性能、售后质量判
定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合格判定、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的内容,并给出了
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聚氯乙烯(PVC)或其他橡塑材质庭院鞋(靴)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