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改革最新消息 --202X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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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改革最新消息 --202X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
林业改革最新消息 --202X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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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改革最新消息 --202X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林业改革最新消息 --2020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林业改革最新消息 --2020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 关于对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报 各县区林业局,钦州港区农办,市直林业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计发〔20XX〕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落实20XX年中央资金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桂林计发〔20XX〕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桂林计发〔20XX〕32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XX〕21号)、钦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XX-2020年钦州市林业局深化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市林字〔20XX〕58号)精神及我局今年工作安排,我局于今年10月22日至31日成立林业专项资金检查组对我市20XX-20XX年上级(含市级)下达的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及20XX-20XX年扶贫资金(含市级)到位、使用和结余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今年5月本局对各相关单位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检查组对各县区林业局、各国有林场、钦州港区农办、市林科所等单位20XX-20XX年上级(含市级)下达的林业专项资金、20XX-20XX年的扶贫资金进行检查。重点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浦北县林业局、钦南区林业局、市三十六曲林场对20XX年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出完成得较好,兑现率超过90%以上。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没有及时兑现 1.20XX年上级下达全市森林培育和园区建设资金365.1万元,其中:造林补助23.3万元、绿化景观提升120万元、生态体系保护资金11.8万元、园区建设210万元,涉及浦北县林业局、灵山县林业局、钦南和钦北区林业局、市林科所等单位,至检查日止,只支出4.77万元,资金兑现率为1.31%。 2.钦州港20XX-20XX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万元没有支付,支出率为0。 3.20XX-20XX年上级下达我市的灵山、浦北及钦南区的天然林砍伐补助资金18.18万元(其中20XX年9.9万元,8.22万元)都没有支付。 4.20XX年市级下达扶贫资金20万元到浦北,浦北当年通过财政拨付到张黄镇大村,至检查日止,只开支5.2万元,还结余14.8万元在账户上。 5.20XX年上级下达浦北县六万山林场和钦北区紫胶林场扶贫项目资金167.7万元,没有开支。 (二)项目和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 1.有些项目已立项,但规划设计手续没有完善,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实施。 2.有些项目已实施完成,但没有及时验收。 3.项目档案资料不够健全。 4.有些单位对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做得不够细化,导致项目批复后无法实施,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如浦北县六万山林场和钦北区紫胶林场申报的扶贫项目,待上级批复项目和资金下达后,项目地点和内容都无法实施,再向上级申请调整,导致项目未能按时实施。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不扎实,财务审批支出手续不够完善 1.会计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会计凭证随意放。 2.部分结算票据没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少经办人、证明人等。如钦北区紫胶林场部分项目结算票据没有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浦北县六万山林场、灵山县平山林场部分结算票据没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等。 3.个别单位项目结算少附审计结算清单、招投标书和验收单等。 4.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和流程不够熟悉,如浦北六万山林场没有拿到财政授权通知单就已授权支付单作为资金收入入账处理,也有会计科目用错的现象。 5.国有林场改革中,浦北县六万山林场、钦北区紫胶林场使用上级补助资金缴纳职工的养老、医疗金时没有取得发票、明细对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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