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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城市防洪河段2010年应急防洪工程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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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市城市防洪河段2010年应急 防洪工程 合同编号如果发帖特温柔威尔:CLX-SHK/2009-KRMSHKCHXJG/01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昌吉州中源水利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六月 1.施工测量监理工作细则 1.1总则 1.1.1 本规程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以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编制。 1.1.2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测量。 1.2承建单位应报送的文件 1.2.1由业主单位委托监理部向承建单位提供的施工区范围内现场测量基准点及相关数据,承建单位在收到上述基准数据后应进行复核验算,如对该数据有异议,应在收到数据后的7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测量监理部,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的数据由监理部测量室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 1.2.2承建单位应在施测14天前,将有关反映其施测能力、水平和施测进度安排计划的报告报送监理部批准,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施测项目概述 (2)施测技术方案要点(施测方法、操作规程和引用技术标准目录)。 (3)观测仪器、设备设置(含计算机、气象仪器和仪器检验设备等)。 (4)测量专业人员设置。 (5)施测进度计划。 (6)测点保护措施。 (7)安全防护与成果质量控制措施。 (8)监理工程师依据承建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2.3承建单位应根据报经批准的进度日程安排施测计划,在阶段测量工作完成后的7天内,按有关要求向监理部报送业已完成的阶段性测量成果资料,以便测量工程师进行审核与确认。 1.2.4基本控制个测量阶段报告内容要求。 (1)已有的控制点成果及略图、测区地形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 (2)控制测量设计书(含标石类型、联测方案、引用技术标准等) (3)仪器检验资料。 (4)外业观测资料检验计算成果。 (5)监理部依据合同文件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包括相应的应用技术与计算程序使用说明)。 1.2.5放样测量各阶段应报送主要轮廓点(轴线)和主要部位的放样数据和资料,必要时应根据监理部要求报送所有放样数据及资料。报告内容包括: (1)施工区等级控制点成果及略图、工程布置图和建筑物设计图文号等。此项内容重复者,只注明,无须重复递交。 (2)放样数据、放样略图(含可能的控制方格网图) (3)放样方法、程序及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计算资料。 (5)按合同文件规定应予报送的其他资料。 1.2.6断面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 (1)断面轴线点或中心桩放样图、断面点测量方法。 (2)断面施测记录、计算和断面点成果表。 (3)各种断面图及断面编号。 (4)按合同文件规定应予报送的其他资料。 1.2.7收方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 (1)施工前的原始地形图、断面图或其他业已报监理工程师签发或确认的资料。 (2)业已报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收方测量资料。 (3)工程量计算资料。 (4)按合同文件规定应予报送的其他资料。 1.2.8局部地形测量各阶段报告内容要求。 (1)测图控制。 (2)图根控制测量设计、有关永久性标石点之记。 (3)仪器、工具检验资料。 (4)测站点平面坐标和高程的测定方法,图根点和测站点坐标及相应的计算程序使用说明。 (5)加密高程观测方案和控制路线图,图根点、测站点、加密高程点成果表及展点图。 2地形图测绘。 (1)地形图比例尺、等高距、分幅、图式。 (2)仪器、工具检验资料。 (3)测站点计算资料,地形原图。 (4)质量评价、技术总结、验收报告。 (5)按合同文件规定应予报送的其他资料。 1.2.9如果承建单位采用新仪器设备或新技术方法,或在施测过程中执行了现行规范尚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则须于计划实施的14天前报监理部批准。 1.2.10上述报告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授权其施测单位负责人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将7日内审阅后退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合格”、“按意见修改(正)后执行”、“已审阅”或“修改(正)后重新报送”四种。 1.2.11若承建单位收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正)后重新报送”,则承建单位应抓紧做出安排,并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施测或施工作业延误等合同责任。 1.2.12 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以上报告资料,因此造成的合同责任由承建单位承担。若承建单位在限时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1.2.13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测量成果的批准与确认,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测量成果准确和精确度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1.3 质 量 控 制 1.3.1所有测量和放样的有关参数都应事先报经监理部检查。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施测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测量。 1.3.2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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