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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doc

发布:2019-01-14约1.66千字共5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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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终止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经营许可证编号: 填表日期: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印制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终 止 经 营 申 请 事 项 项目 原核准事项 申请变更事项 申请终止经营的业务种类 申请终止经营的业务覆盖范围 (服务项目) 已核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截止期限 至 年 月 日止 需要说明的内容或事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受理初审 意 见 经办人: 日期: 审查 意见 审查人: 日期: 主办 部门 审核 意见 处领导: 日期: 其它 部门 会签 意见 分管 领导 意见 局长 审批 意见 备注 填 表 须 知 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终止经营必须填写此表。 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终止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电信管理机构确定的电信行业管理总体布局。(二)有可行的用户妥善处理方案并已妥善处理用户善后问题。第三十四条规定: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终止经营电信业务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经营许可证编号、申请终止经营的电信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二)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决定。(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四)公司关于解决用户善后问题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用户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用户意见汇总、实施计划等。(五)公司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发证机关收到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后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公示期结束60日内,原发证机关应当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于符合退出电信业务市场条件的,原发证机关应当予以批准,收回并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相应的电信业务种类或者电信业务覆盖范围;对于不符合退出电信业务市场条件的,原发证机关应当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申请终止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将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抄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依法注销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备案。 三、终止经营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福建省终止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申请表; (2)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决定;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4)公司关于解决用户善后问题的情况说明,包括:用户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用户意见汇总、实施计划等; (5)公司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四、我局收到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后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公示期结束60日内,我局将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 邮编:350005 须按以下模版打印成一张A3纸 正  面   第四页               第一页 填表须知 福建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变更与续展申请表 背 面 第二页 第三页 变更申请事项 项目 原核准事项 申请变更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受理初审意见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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