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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数据 数据库建库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earthquake datab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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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
科技部基础性工作专项
“地震科学数据共享”
地震数据共享标准编写组
2003 年 11 月 8 日
1
前 言
数据库是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数据库建设的一般性
要求和建库方法已在相关规程、规范和 IT 技术资料中有充分论述。
本标准中不拟涉及数据库建设的一般性问题,只是针对地震数据库的
特点和对地震数据库的特殊要求,提出在建设地震数据库过程中应遵
循的基本原则和应注意的事项。
2
1 范围
本标准为地震数据库的建库制南。标准中给出全国地震数据库系统的体系结
构,地震数据库的数据来源和质量控制,地震数据库的安全机制,地震元数据的
收集与管理,地震数据库结构设计要求,适用于我国地震数据库系统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8207.1-2000 防震减灾术语 基本术语
DB/T 11.1-2000 地震数据分类与代码 第一部分:基本类别
GB/T 13725-92 建立术语数据库的一般原则与方法
DB/T 地震数据 元数据编写指南
DB/T 地震数据 数据字典编写指南
GB 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
3.1 地震数据库 earthquake database
以各类地震数据及与地震有关的管理数据作为管理对象的数据库为地震数
据库。根据地震数据的分类,有针对不同类型地震数据的地震数据库。
3.2 地震数据库系统 earthquake database system
由不同类别的地震数据、数据库管理系统、计算机软硬件平台组成的数据汇
集、管理与服务系统。
3.3 元数据 metadata
见《地震数据 元数据编写指南》
3.4 数据字典
见 《地震数据数据字典编写指南》
4 地震数据库的分级与分类
4.1 全国地震数据库体系结构
全国地震数据库体系具有分布式层次结构,由国家级地震数据库、区域地震
数据库以及地方地震数据库构成。各级地震数据库可以包含综合地震数据库、专
业地震数据库和专题地震数据库。
各级数据库应根据地震数据共享管理规定进行彼此间的数据交换和开展数
据服务。
3
4.1.1 国家级地震数据库 (national )
国家级地震数据库汇集、管理全国范围的地震数据及国际地震数据。国家级
地震数据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授权向全国用户提供不同层次的数据服务,并根据
国际协议进行国际数据交换。
4.1.2 区域地震数据库 (regional )
区域地震数据库以汇集、管理一个区域 (一个或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范围的地震数据为主。区域地震数据库以该地区用户为主要数据服务对象。
4.1.3 地方地震数据库 (local )
地方地震数据库以汇集、管理一个地方 (如地区、省级市)的地震数据为主。
地方级地震数据库以该地方用户为主要数据服务对象。
4.2 地震数据库的分类
4.2.1 综合地震数据库 comprehensive earthquake database
根据 DB/T 11.1-2000 中对地震数据类别的划分,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大类或
若干个独立学科地震数据的地震数据库为综合地震数据库。
4.2.2 专业地震数据库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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