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docx

发布:2025-03-24约4.17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工程质量,提高公路工程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其他公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3.基本原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二、验收条件

1.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

公路工程建成后,应经过不少于2年的通车试运营,以检验工程质量和耐久性。

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

施工单位应按照交工验收时提出的整改要求,对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进行认真处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工程决算编制应符合交通部规定的方法和要求,竣工决算需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并得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的认可。

4.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竣工文件应包含工程建设的各项资料,如设计文件、施工资料、监理资料、试验检测资料等,且内容完整、规范。

5.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公路工程涉及档案、环保等方面的,应分别通过档案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的验收。

6.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建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成工作报告,总结工程建设情况。

7.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质量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测鉴定,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验收机构及职责

1.验收委员会

(1)组成

验收委员会由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职责

a.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参建单位工作报告。

b.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阅有关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c.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全面评价,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d.负责处理验收中的重大问题。

2.验收委员会办公室

(1)组成

验收委员会可设立办公室,负责验收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办公室成员由验收委员会成员单位指定人员组成。

(2)职责

a.组织、协调验收工作,制定验收工作计划和方案。

b.收集、整理和审查验收资料。

c.安排验收会议及现场检查等具体事宜。

d.起草验收工作报告等文件。

3.质量监督机构

(1)职责

a.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b.监督验收工作的程序和质量,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c.参与竣工验收鉴定书的编制工作。

4.造价管理机构

(1)职责

a.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b.参与竣工验收中有关造价方面问题的处理。

四、验收程序

1.申请

(1)建设单位在公路工程满足验收条件后,向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b.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c.工程决算报告。

d.竣工文件。

e.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f.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

g.其他有关资料。

(2)交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初步检查

(1)验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工程进行初步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工程实体质量。

b.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c.各项验收条件的落实情况。

(2)初步检查发现问题的,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初步检查。

3.正式验收

(1)初步检查合格后,验收委员会召开正式验收会议。

(2)会议议程包括:

a.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b.施工单位汇报施工情况。

c.监理单位汇报监理情况。

d.质量监督机构汇报工程质量鉴定情况。

e.造价管理机构汇报工程决算审查情况。

f.各委员发表意见,对工程质量、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

g.审议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4.备案

(1)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2)交通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

五、验收内容

1.工程实体质量

(1)路基工程

检查路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