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件--基层医院感染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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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手术间管理: 1.非感染手术和感染手术应分室进行,如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应先安排非感染手术、再安排感染手术。 2.连台手术之间应对房间实施清洁、消毒;每日手术结束后,实施手术间终末清洁、消毒 3.终末消毒后,及时添加手术所需物品(注射器、输液器、无菌手套)、液体等,数量应满足一台手术工作需求;无菌手术器械包、手术敷料包应满足一台 当台 手术工作需求 九、其他: 可复用敷料与手术衣、刷手衣分别放置于污衣袋内,由洗衣房统一收集和处理 十、医疗废物管理: 重点部门管理——手术室 重点部门管理——产房(人流室) 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依据国家《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殡葬管理条例》、《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及质量控制标准 严格执行本部门(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预防措施 重点部门管理——产房(人流室) 二.基础建设 产房邻近产科病房和新生儿病室 独立设置,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明确(非限制区、半限制区、限制区)、标识清楚;区域内房间设置,人、物和洁、污流向等应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及卫生学要求 除应达到手术部(室)要求外,还应做到: ——限制区:生理分娩室、隔离分娩室(设置在入口处) 每间分娩室使用面积应≥20m2,设置1张截石位手术床 ——半限制区:生理待产、隔离待产室、治疗室 人流室还应分设冲洗室、休息观察室 某医院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室 (宫腔镜室)建筑布局改建图 某医院妇产科门诊手术室建筑布局改建图 重点部门管理——产房(人流室) 三.胎盘、死胎及死婴管理 依据原卫生部《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123号)要求,规范胎盘管理。 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急产孕妇的胎盘按医疗废物初步处置(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等要求,死胎、死婴管理符合要求,不得按医疗废物处理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及死婴,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 重点部门管理——口腔科门诊 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及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及质量控制标准 严格执行本部门(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和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预防措施 重点部门管理——口腔科门诊 二.基础设施 布局合理,应分设1~2间口腔诊疗室,如开展拔牙、口腔外伤缝合等创伤性操作的应设置口腔外科诊室 诊疗室和器械清洗消毒室应分开设置。器械、器具等诊疗用品配置数量应与诊疗工作量相符合,使用防虹(回)吸手机 三.医务人员着装及职业安全防护 医护人员诊疗操作时应规范着装,戴工作帽(圆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必要时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负责可复用口腔诊疗器械处理的人员应加穿防渗透工作服等 实施职业安全防护各项措施;所需防护用品、职业暴露后处理物品配备齐全,操作规范 重点部门管理——口腔科门诊 四.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原则上诊室内每台综合治疗椅应配备非触摸式流动水洗手、干手设施,医用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配置符合要求 医务人员为每一位患者诊疗操作前、后应实施洗手或卫生手消毒,且操作规范 一次性使用医用乳胶手套应一人一用一废弃,破损时及时更换 医务人员手卫生知识知晓率、依从性、正确率逐步提升 五、诊疗环境管理: 口腔综合治疗椅、操作台面及所使用仪器、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每天清洁和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清洁、消毒 口腔综合治疗椅地箱内的排水阀(过滤器)应每日排放污水一次;连接箱内的水过滤器应每周清洗过滤芯一次;其拆卸、清洗操作参照综合治疗椅说明书 重点部门管理——口腔科门诊 六、诊疗器械管理 : 接触患者完整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须一人一用一消毒 接触患者伤口或血液的器械、器具应一人一用一灭菌 可复用的口腔诊疗器械、器具等使用后经初步处理,交由消毒供应室集中统一处理。交接记录详实 如在本科室处理可复用的口腔诊疗器械时,还应做到: 设置器械回收清洗区(间)、检查包装区(间)及灭菌区(间),区域(房间)内人、物和洁、污流向符合要求,不交叉逆行;有条件的可分室设置 负责清洗灭菌工作人员应接受CSSD专业岗位培训;各环节操作规范,质量符合CSSD等相关要求 灭菌效果监测:定期进行灭菌器物理、化学、生物监测 灭菌器生物监测结果超标时应追溯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重点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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