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水平成熟度模型及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ICS35.020
CCSL01
SJL
河北省数字经济联合会团体标准
T/SJLXXXX—2022
数字化水平成熟度模型及评估规范
Evaluationspecificationformaturitymodelofdigitallevel
(征求意见稿)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2022-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河北省数字经济联合会 发布
T/SJLXXXX—2022
引言
近年来,数字经济企业蓬勃发展,在2021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33号令《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
计分类(2021)》中,数字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相对数字化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
行业成熟度相关标准的制定一直比较缓慢,缺乏能够科学公正评估数字化水平的标准体系。
为引导我省数字化企业的蓬勃发展,提升企业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竞
争和企业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河北省数字经济联合会联
合有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基本条件、人员管理、服务管理、知识管理、业绩五个角度出发,结合我省数字经济企事
业单位及相关科研服务机构的发展特点,建立了数字化水平成熟度评估模型,合理划分数字经济企事业
单位及相关科研服务机构的发展阶段,并规定了正确使用成熟度模型的评估规范。
本标准的实施能够促进我省数字化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帮助数字经济企业提升自身能力,为第
三方评价机构科学评估企业的能力水平提供依据,满足需方及招标中介机构客观评估数字经济企业的综
合能力的需求。
II
T/SJLXXXX—2022
数字化水平成熟度模型及评估规范
1范围
本要求建立了数字化水平成熟度模型,规定了成熟度评估的五个方面及其应具备的能力要求,以及
应用本模型对数字经济企业进行评估的规范。
本要求适用于组织和机构对数字经济企业成熟度进行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数字经济企业digitaleconomicalenterprise
为其他组织提供数字化服务的组织,或采购数字化服务的利益相关方。
3.2
数字经济水平digitaleconomicallevel
衡量数字经济企业对外开展数字化服务或自身数字化管理的能力。
4数字化水平成熟度模型
4.1成熟度模型框架
数字经济企业成熟度(以下简称“成熟度”)模型从企业基本条件、人员管理、服务管理、知识管
理、业绩管理五个角度出发,旨在通过评估数字经济企业在人员、服务、知识、业绩的建设情况,衡量
数字经济企业内在发展的完善程度。
随着管理的持续改进、知识的不断积累和工具的突破创新,模型将数字化服务成熟度发展定义为三
个级别。每个成熟度等级由基本条件、人员管理、服务管理、知识管理、业绩管理五个方面及其下各自
包含的要素组成。模型框架如图1所示。每个成熟度等级表明一个数字化服务能力达到的水平。数字化
服务能力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