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发电机组延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导则》.pdf
T/SDPEA
燃煤发电机组延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编写燃煤发电机组延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的基本工作内
容、编写深度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国内300MW以上涉及延寿改造的燃煤发电机组,其它类型发电机组涉及延寿改造时可
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322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8916取水定额第1部分:火力发电
GB21258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28566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
GB35574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L/T5084电力工程水文技术规程
DL/T5158电力工程气象勘测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则
4.1发电企业应在拟申请延寿机组服役期满6个月前向当地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提交延寿申请及相关许
可证变更。
4.2机组延寿应在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稳妥推进。延寿改
造应充分利旧。技术路线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地方相关政策及行业技术发展情况,结合机组定位、调峰幅
度和频次、运行方式等机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改造方案。
4.3电厂为机组申请延寿时,应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延寿政策要求提供机组评估资料,评估资料包括
但不限于寿命评估报告、煤耗、水耗、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资料等。相关的评估、检测工作应根据国家
及地方政府延寿政策要求提前策划,按时完成。
4.4申请延寿的发电企业应尽早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宜在延寿机组服役期满36个月前委托具有资质
的机构对延寿煤电机组进行寿命评估,完成寿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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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延寿后机组能耗应符合GB21258、GB35574等的限额要求。
4.6接入系统方案发生变更的机组,应按照GB/T28566的要求,对机组并网安全性进行评价,确保机
组符合并网运行安全要求。
4.7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大气污染物排放最新标准及要求,对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评估,机组大
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3223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4.8应深入调研机组主机及附属设备、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水处理系统、运煤系统、烟气脱硫脱硝
除尘、水工设施及系统、建(构)筑物等存在的问题,进行机组现状安全性评估。
4.9根据机组寿命评估、安全性评估及煤耗、水耗、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研究确定机组延寿目
标,制定延寿改造方案。
4.10可研报告的编制应以国家及地方政府燃煤机组延寿政策为依据,以机组评估报告为基础,项目单
位以此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总报告、专题报告、评估报告、支
撑性文件、附图等。
4.11对于再次延寿的机组,可行性研究报告还应包括上次延寿批复意见相关内容。
5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
5.1总论
5.1.1项目背景
简述项目所在地区的电力发展规划情况;本项目在地区(省级)中的定位;机组调峰幅度及频次;
延寿政策环境及延寿项目服务期限。
5.1.2研究范围与分工
应说明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含有关专题研究项目),并说明项目单位另行委托专门研究的项目
及进展情况。当多个设计单位共同完成时,应说明主体设计单位和参加设计单位。
5.1.3工作过程及主要参与人员
简述工作过程并列出主要参加人员。
5.1.4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所在地概况;电厂容量及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性质、股权结构、经营范围、成立时间、注
册资金、项目总投资、资产、员工人数等;到期服务时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5.2延寿机组运行现状
5.2.1机组状况
应对机组容量、机组类型、投产时间、设计寿命、燃用煤种与来源、运行时间、烟气处理工艺、供
热方式、供热负荷、送出线路等级、接入点、线路设计年限、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