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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13:2015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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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13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Automobile and Motorcycle Test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5 年11 月01 日发布 2016 年05 月01 日实施 CNAS-CL13:2015 第1 页 共8 页 目 录 前 言 2 1 范围 3 2 引用标准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管理要求 3 4.1 组织 3 4.2 管理体系 3 4.3 文件控制 3 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3 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3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3 4.7 服务客户 3 4.8 投诉 3 4.9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 3 4.10 改进 3 4.11 纠正措施 3 4.12 预防措施 3 4.13 记录的控制 3 4.14 内部审核 3 4.15 管理评审 3 5 技术要求 3 5.1 总则 4 5.2 人员 4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4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 5.5 设备 5 5.6 测量溯源性 5 5.7 抽样 6 5.8 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 6 5.9 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 6 5.10 结果报告 6 附录Ⅰ 7 2015 年11 月01 日发布 2016 年05 月01 日实施 CNAS-CL13:2015 第2 页 共8 页 前 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 根据汽车和摩托 车及其零部件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对涉及到车内空气污染物、禁限物质等化学分析项目应同时使用CNAS-CL10 《检 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涉及汽车和摩托车及其 零部件电磁兼容检测项目应同时使用CNAS-CL1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 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本应用说明中相关内容与上述专业领域应用说明互 为补充。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06中章、 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2006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附录为资料性附录。附录的序号及内容与CNAS-CL01:2006不对应。 本文件代替:CNAS-CL13:2011。 相对于CNAS-CL13:2011,本文件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技术变化为: ——条款4.6中增加排放试验用油、气的采购和确认要求; ——细化5.2条款中人员的相关要求; ——细化5.3.1条款中各项要求; ——细化5.5条款中相关要求; ——增加5.条款中测量溯源性的相关要求,增加附录Ⅰ,为汽车摩托车检测领域 专用仪器设备的核查提供指导; ——增加5.8条款相关要求; ——增加5.9条款相关要求; 2015 年11 月01 日发布 2016 年05 月01 日实施 CNAS-CL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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