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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ppt

发布:2019-08-29约1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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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桌椅是教育机构中的基本设备,对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有重要影响。   本标准是对GB 7792-1987《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和GB 3976-1983《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的合并修订。从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两项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的修订,主要依据我国近年的人体测量资料和专门调查,非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ISO 5970-1979《家具――教学用桌椅――功能尺寸》,并参考了日本工业规格JIS S 1021-1991《学校家具(普通教室用桌椅)》和JIS S 1015-1974《讲课教室用固定式桌椅尺寸》。   本标准与原标准比较,在技术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变更:   1 中小学校课桌椅各型号的身高范围普遍提高187.5px。增设一个以4500px为标准身高的最大型号,由原来的9个型号增加为10个型号。撤消了GB 7792-1987中的附录A(参考件)关于原有课桌椅使用的规定。各型号桌面高与国际标准一致,座面高较之低20mm和10mm。   2 中小学校课桌椅尺寸:   a)桌面宽(左右方向),由原来的550mm~600mm(单人用)和1000mm~1200mm(双人用)分别修订为600mm和1200mm。   b)增列了靠背点高和桌下净空的多项尺寸,某些部位的尺寸也有少许调整。   c)充实了分配使用方面的一些规定,增设了附录A(提示的附录)。   3 编入了学前儿童桌椅和高等院校课桌椅两大项技术内容,分别作为本标准的第二篇和第三篇。   本标准规定了学生用木制和钢木课桌椅以及木制学前儿童桌椅的大小型号、功能尺寸、分配使用及其他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加工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课桌椅的各类生产企业,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参照执行。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桌面   桌面可为平面,也可为坡面;可为固定式,也可为同上翻转式。坐人侧向下倾斜0?~12?角,该侧桌缘高度与平面桌h1相同。   桌下净空和桌下构件   桌面下可设搁板或屉箱,h1~h2之间开口的高度不小于80mm。桌下方,在t1~h3之间,可设不高于125mm的横向构件,也可不设。桌侧方设挂钩时,钩端不超出桌侧缘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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