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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917—2024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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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01CCSz06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917—2024

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验收技术规程

2024-03-02实施2024-02-02发布

2024-03-02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3/T5917—2024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1

5验收技术要求 4

附录A(规范性)验收申请 6

参考文献 8

II

DB13/T5917—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丽、刘晶、李洪波、吴亦红、赵建国、姜甜甜、朱永涛、罗宁、田在锋、陈新永、闫栋华、杨蒙。

1

DB13/T5917—2024

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验收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验收的程序、条件、依据、方法、内容和技术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白洋淀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包括生态清淤、人工湿地建设、生态缓冲带构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DB13/T5606河湖生态清淤工程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白洋淀流域baiyangdianbasin

白洋淀淀区及其上下游涉及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其中白洋淀淀区是指保持合理水位时的面积区域,上下游包括入淀出淀的潴龙河、孝义河、唐河、府河、漕河、瀑河、萍河、白沟引河(含南拒马河与白沟河)、赵王新河等干支流流经的区域。

3.2

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ecologicalmanagementandrestorationproject

在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修复功能的基础上,采取治理、修复、保护及管理等措施,以强化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提高生态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3.3

工程竣工验收projectcompietionacceptance

由工程主管部门对工程实施整体情况进行总体验收,针对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建设内容、绩效指标、综合效益、管护监测措施等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整体验收结论的过程。

3.4

生态清淤ecologicaldredging

采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设备,对水体中的污染底泥进行疏挖,并控制施工过程中污染物扩散,以减轻河湖内源污染负荷的施工技术方法。

[来源:DB13/T5606-2022,3.3]

3.5

生态缓冲带ecologicalbufferzone

陆地生态系统与河湖水域生态系统之间的连接带和过渡区,包括从河湖多年平均最低水位线向陆域延伸一定距离的空间范围。

4总则

4.1一般要求

2

DB13/T5917—2024

4.1.1验收工作应当科学组织,遵照验收条件和依据,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验收和评估工作,给出公正、真实的验收意见和结论。

4.1.2验收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处理,当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暂无规定时,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4.1.3验收应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并组织成立验收委员会。

4.2验收程序

4.2.1验收申请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工程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验收申请见附录A。

4.2.2验收组织

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确定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4.2.3验收实施

验收委员会实地堪验工程现场,听取施工、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工作汇报,检验工程建设任务完成、资金使用、工程建设成效及管理等情况。

4.2.4验收结论

工程验收结论应由验收委员会出具验收意见书,形成验收结论。

4.2.5验收流程

详见图1。

DB13/T5917—2024

3

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提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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