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设计.doc

发布:2017-03-17约6.73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抽样设计 一、简述 项目名称: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 调查目的:全面系统地搜集反映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现状的各项资料,分析研究妇女地位变化发展的规律和影响因素,为规划妇女发展战略及制定妇女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持单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国家统计局 (1990年 第一期调查,2000年第二期调查) 调查方式:个人问卷调查、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调查与统计文献调查。其中个人问卷调查是调查的主体。 调查对象: 调查标准时点上居住在内地家庭户内,18-64岁的中国男女公民。 二、 抽样方案的类型与特点 抽样采用分域分层四阶不等概率抽样。 分域:按城、乡分成两个研究域。按社区性质(城市中的居委会或农村中的村委会)划分 多阶抽样: 采用四阶抽样,各阶抽样单元为: 第一阶抽样:市辖区(地级以上的城市,以下简称区)、县(包括县级市); 第二阶抽样:街道、乡、镇; 第三阶抽样:居民委员会(家属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第四阶抽样:家庭户。 对每个样本家庭户,按随机原则抽取1人作为调查对象。 分层PPS抽样 为提高抽样效率,减少抽样误差, 在对区、县的第一阶抽样中,对区县采用按地域及类别分层; 而第二、三阶抽样均采用按与非农业人口或农业人口成正比的概率比例(PPS)抽样。 目标量估计同时满足全国与省两级需要 对第一阶抽样单元---区、县的抽样分基于全国估计的基本方案与基于省级估计的追加方案两部分。基本方案与追加方案抽样方法相同,样本兼容。 基本方案是为估计全国目标量需要而设计的;而追加方案是为那些需要对本省目标量进行估计的省而设计的,在已有全国样本的基础上通过追加若干区、县样本而形成能代表本省的样本。 对一般的省与自治区,追加方案中对区、县的抽取方法与全国基本方案相同,对直辖市及少数规模较小的省与自治区,则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另行规定。不论哪种情形,样本区、县内的各阶抽样方法也与基本方案完全相同。 三、抽样方法 初级单元(PSU)的确定 对于一项全国性抽样调查,若要求样本对全国有代表性(也即需对全国目标量进行估计),同时又不打算将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层,一个重要而困难的问题是初级单元(PSU)的选取。 综合各方面的考虑,我们将县级单位(包括区与县,其中区是地级市以上城市中的辖区,县则包括县级市)作为初级抽样单元。 对县级单位抽样的样本对全国代表性比较好,抽样误差比较小。但是样本对省没有代表性,不能对省级目标量进行估计。为此我们通过追加样本的方法(与全国样本一起构成省级样本),对省级目标量进行估计。 (2)区、县的分层 截止1998年底的行政区划资料,大陆共有1689个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自治县及旗、自治旗等),437个县级市,227个地级市。这些地级市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共包含有737个市辖区(其中湖州、东莞、中山、三亚、嘉峪关等5个地级市不设区)。上述资料包括西藏自治区所辖的1个地级市(拉萨市,内设一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日喀则市)及76个县。 为便于调查后的资料分类汇总及提高精度,我们将大陆所有区、县进行分层,分层按地域及区、县类别两种标识进行。 首先将所有区、县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理位置及其人类发展指数(HDI)分成三大层(括号内的数字为它们的HDI在大陆的排位): 1997年全国各省市人类发展指数 (HDI) 省、市 平均预期 教育指数 国内生产 人类发展 人类发展 自治区 寿命指数 总值指数 指数 指数 排名指数 上海 0.832 0.824 0.975 0.877 1 北京 0.798 0.840 0.963 0.867 2 天津 0.789 0.810 0.957 0.852 3 广东 0.792 0.789 0.949 0.843 4 辽宁 0.754 0.801 0.939 0.831 5 浙江 0.780 0.735 0.949 0.821 6 江苏 0.773 0.735 0.945 0.817 7 福建 0.726 0.737 0.944 0.802 8 山东 0.760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