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ZGFA 002-2024 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规范.pdf
ICS03.060
CCSA11
团体标准
T/SZGFA002—2024
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
信息披露指标规范
Specificationsforgreenbondsenvironmentalbenefitinformation
disclosureindicatorsintheGuangdong-HongKong-MacaoGreaterBayArea
2024-09-27发布2024-10-27实施
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发布
T/SZGFA002—2024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项目要素1
5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说明1
6编码说明13
7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14
附录A(资料性)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项目编码53
附录B(资料性)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编码57
参考文献58
I
T/SZGFA002—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和GB/T
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联合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深圳经济特
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深圳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盟浪可持续数字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鼎力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
会、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联合赤道(广东)
低碳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品质保证局、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
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宗军、程振华、史祎、商瑾、段怡然、李洵、戴景明、黄嘉睿、陈海鸥、孙旭、
资辉琼、李茂、许开心、谢毅、刘洋、许立杰、葛兴安、李奕熹、张学玲、高卫涛、赵家秀、陈沛昌、
黄王慈明、窦敏茜、黄海、范家文、杜姝一。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II
T/SZGFA002—2024
引 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标准体系”。《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
意见》《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提出,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
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支持粤港澳三地环境信息披露、绿色债券原则(GBP)等绿色金融标准互认互鉴。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市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尚不统一,相应的绿色行业分类目录和指标尚不
一致,难以全面真实反映大湾区实际投入绿色项目的债券资金所产生的环境效益,难以有效量化统计环
境效益数据,不利于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债券市场规范发展,不利于推进“双碳”目标有序落实。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建立内地和港澳互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