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万平方米玻璃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东方市年产100万平方米玻璃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海南耀盛玻璃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东方市年产100万平方米玻璃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408-469007-04-01-562865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东方市G225国道海榆西线北侧、垃圾焚烧场东侧
地理坐标
E:110度45分32.171秒,N:19度06分25.061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042特种玻璃制造C3312金属门窗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玻璃制造304”中的“特种玻璃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
总投资(万元)
100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
0.5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面积(m2)
19178.58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与《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厂区选址位于东方市G225国道海榆西线北侧东方市垃圾焚烧场东侧处,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用地性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根据本项目红线与东方市国土空间规划图的核套结果(见附图5),项目厂区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因此本项目与《东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管控要求是相符的。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特种玻璃制造业和铝合金门窗加工业,所生产的产品中的钢
2
化玻璃、中空玻璃、夹胶玻璃,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的第十二建材类第2条高硼硅玻璃、微晶玻璃、节能、安全等玻璃产品及装备,铝合金门制造业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符合性分析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9月16日印发的《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行业类别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发展政策。
(3)与其他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另外,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产品均不在国家经贸委发布和实施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内。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正),“第十五条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经依法批准的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监测、生态修复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活动除外。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根据本项目红线与东方市国土空间规划图的核套结果(见附图5),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收集处理后在厂区内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掏外运送给周边村民做农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工程分析以及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果,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项目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用地的规划用地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项目在做好各项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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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主要生产原料为外购的玻璃原片,不涉及玻璃原片生产。项目在生产加工过程会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新鲜水(用于冷却)等资源,其电源和水源均由市政供给。项目对于电源和水源的需求量较少,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4)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琼环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