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行业废水回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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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
T/CACE00X—20xx
火力发电行业废水回用技术指南
TechnologiesGuidelineforWastewaterReuse
ofThermalPowerIndustry
(
征求意见稿)
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发布
T/CACE00x-20xx
前言
根据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使火力发电行业废水治理满足环保要求,防止水体污染,保护水
源和生态环境,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坚持防治污染与综合利
用相结合,提高废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促进废水资源化,废水零排放,做到经济效益、环境效
益和社会效益相互统一,制定本文件。
按照梯级利用、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量等火电厂废水回用治理的原则,选择安全
可靠、技术先进成熟、经济合理的废水回用技术路线。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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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行业废水回用技术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火力发电行业废水回用技术、技术路线及回用途径。
本文件适用于以煤、煤矸石、煤泥等为主要原料的火(热)电企业,以油、气等为原料的火电企
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L/T997-2006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
DL/T5046-2018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规范
DL5068-2014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
DL/T5513发电厂节水设计规程
HJ2301-2017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3.术语和定义
DL/T997、DL/T5046、DL5068、DL/T5513、HJ23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用水reusewater
污废水经处理进行再利用的水。
4.废水回用处理回用技术及技术路线
4.1经常性废水
4.1.1过滤、超滤设备反冲洗废水
回用技术:宜采用凝聚、澄清、过滤处理。
技术路线:废水贮存池(
箱)→澄清池(箱)→清净水池→过滤器→回收利用。
回用途径:可作为循环供水系统补给水或其它工业用水,也可回收至原水预处理系统。
4.1.2凝聚澄清设备排泥水
回用技术:宜采用浓缩和脱水处理。
技术路线:浓缩池(箱)→脱水机→泥斗→外运处置。
回用途径:脱水机的排水宜排入就近地下式污水池或废水贮存池回用至原水预处理系统。
当有水力除灰时,泥水可排入水力除灰系统。
4.1.3酸碱再生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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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用技术:宜采用批量中和处理,废水调节pH值至6~9后可直接排放或者回用。阳、阴离子交换
器的再生排水,利用中和水池,优先采用残余酸碱中和,以减少直接加入中和池的酸碱用量。
技术路线:中和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