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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增利木材加工厂年产木皮600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doc

发布:2025-03-26约1.84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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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增利木材加工厂年产木皮600吨木皮项目

一、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安太庄村村东,项目位置坐标为东经114°357.12、北纬38°2045.93。项目东侧、西侧、北侧为空地,南侧为村路。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105m处的安太庄村。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对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较为有利。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0%;项目总占地面积119m2,建筑面积119m2。

二、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较好,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区域内主要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生态环境质量较好。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保护目标。

三、工艺分析:

1、切割下料

本项目原料主要为湿杨木,生产时,首先按照一定的尺寸规格要求,用链条锯或者台锯对湿杨木进行切割下料。

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设备噪声及固体废物。

2、脱皮

切割下料后的湿杨木段送入找圆机中,利用找圆机把湿杨木的外层树皮脱掉。

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设备噪声及固体废物。

3、旋皮

脱掉外层树皮的湿杨木送入旋皮机中,利用旋皮机把杨木旋切成一张一张木皮,木皮即为成品。

此过程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设备噪声及固体废物。

4、打包

成品经检验合格后进行人工打包,等待外售。

四、项目安全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为0.064m3/d,水质简单,水量小,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绿化用水标准。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m3/d,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小,储存一定量后定期进行处理。非绿化季节按照2个月进行核算,厂区设防渗蓄水池,蓄水池容积4m3,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1座,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拉走用作农肥。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湿杨木切割下料、脱皮、旋皮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项目所用的原料杨木含水率在40~50%,含水率较高,因此在切割下料、脱皮、旋皮过程时起尘量较少,根据同行业生产情况类比,生产颗粒物产生量约为加工量的0.1‰,项目杨木使用量为650t/a,则项目颗粒物产生量约为0.065t/a,产生的颗粒物70%在车间沉降,剩余无组织排放,排放量0.02t/a。项目年工作150d,每天8h,则颗粒物产生时间为1200h/a,则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017kg/h。本次环评要求企业封闭车间,所有设备均位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链条锯、台锯、找圆机、旋皮机等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经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芯棒、边角料及生活垃圾,其中木芯棒产生量为10t/a,边角料产生量为40t/a,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a,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可行性结论:

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协神乡安太庄村村东,项目位置坐标为东经114°357.12、北纬38°2045.93。项目东侧、西侧、北侧为空地,南侧为村路。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侧105m处的安太庄村。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所在地地势相对平坦,对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较为有利。工程的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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