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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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前期准备阶段、启动阶段、查验阶段以及移交阶段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2020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深圳市范围内新建物业项目,由业主大会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三方承接查验工作的开展。其他物业企业代为承接查验的,以及由业主大会组织承接查验等情形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ZDB/Z287—2018物业管理基础术语
3术语和定义
SZDB/Z287—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
4.1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用财产的原则。
4.2物业承接查验应由业主大会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共同进行,若查验工作中有一方代表缺席,则应暂停当天验收工作。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应当对承接查验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
4.3查验工作中查验人员应如实记录现场查验情况,如查验工作中存在异议时,应遵循先记录后解决的原则,保证整体查验计划的实施;为保证查验工作的公平性、真实性和严肃性,查验工作的记录内容应当天记录,当天签字确认。
5工作流程
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工作流程应符合图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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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阶段
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阶段
确定承接查验参与单位
确定承接查验参与单位
签订三方承接查验协议
启阶
动段
共同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组织人员踏勘、确定方案
查阶
验段
资料查验协商跟进报告提交
资料查验
协商跟进
报告提交
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共用部位查验
移阶
交段
无
无复检
三方签字确认
查验资料存档
督促整改
督促整改
否
复否检是
复否
是
图1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工作流程
6前期准备阶段
6.1物业承接查验应业主大会完成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由业主大会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共同进行。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企业不得擅自代为承接查验。筹备组应当对承接查验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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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批准延长三个月仍无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筹备组监督指导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企业代为承接查验。
6.2物业承接查验前,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承接查验的基本内容、各方权利义务、存在问题的解决方式及其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7启动阶段
7.1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由业主大会代表担任组长,召开查验会议,成立承接查验小组,确定查验日期。同时建设单位应在查验会议后的一周内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7.2查验小组组织人员现场踏勘,踏勘后由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查验方案,方案应包括技术依据、进度计划、物资准备、人员分工及职责等内容。
8查验阶段
8.1查验内容
新建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资料查验;
——共用设备查验;
——共用设施查验;
——共用部位查验。
8.2资料查验
8.2.1现场查验时,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新建物业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规划资料;
b)竣工验收资料;
c)产权资料;
d)技术资料,一般包括:
1)变配电系统资料;
2)给排水系统资料;
3)电梯系统资料;
4)消防系统资料;
5)空调系统资料;
6)智能化系统资料;
7)有关共用物业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经业主共同决定移交的,相关专营单位应当接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移交工作。
e)合同资料,一般包括: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各类设施设备保修合同或文件复印件;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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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商针对配套签署的各种协议复印件(如:水/电/气/电视/电信/网络等协议、垃圾清运协议、公交配套协议、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协议)。
f)其他资料,一般包括:
1)园林景观资料;
2)电动汽车充电桩资料;
3)立体停车库资料;
4)擦窗机资料;
5)其他。
8.2.2各项资料查验的具体内容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8.3共用设备查验
8.3.1现场查验时,业主大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新建物业项目的共用设备进行实地查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变配电系统,一般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