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鑫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pdf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鑫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本产品为万能型保险产品,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在本产品说明书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建信人寿鑫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合同”。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
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宣告的结算利率为准。
为方便您了解本产品,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
IDM-24-10A
《建信人寿鑫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2024年11月第1页/共7页
第一部分万能保险运作原理
本产品为万能型保险。万能型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有个人账户的人身保险产
品,具有交费灵活、账户透明的特点。本产品保险费扣除初始费用后进入个人账户用于投资
运作,账户资金由保险公司代为投资管理。个人账户价值将定期按照保险公司公布的结算利
率进行结算,结算利率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客户获得的浮动增
值收益。
第二部分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0周岁(须出生满30日(含))至7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转入保险费
第三部分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我们承担下列身故保险金责任: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我们按以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个人账户价值;
(2)本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比例系数。
比例系数根据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到达年龄确定,取值如下表所示:
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到达年龄比例系数
0-17周岁100%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及以上120%
注:被保险人在不同保单年度内的到达年龄,等于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加上当时保单
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第四部分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本合同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
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建信人寿鑫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2024年11月第2页/共7页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其他免责条款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合同还有一些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详见保险条款“3.2保
险事故通知”“7.1效力中止与恢复”“9.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2年龄错误的处理”
中灰色阴影标识的内容。
第五部分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的保险费分为趸交保险费、追加保险费和转入保险费。
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