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认知实习一》课程教学大纲.doc
《法学专业认知实习一》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认知实习一
课程编号课程性质
必修课
课程类别
集中实践环节
开课单位
法学教研室
授课学期
第二学期
学分/学时
2学分/2周
实施方式
讲座、参观等
适用专业
法学
是否双语
否
先修课程
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
后续课程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写作
二、课程简介
认知实习(一)是法学专业必修的集中实践环节,是法学本科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学生初步了解法律职业与法律实务。法学专业的认知实习分为两次进行。认知实习(一)是在学生学习完《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等核心课程之后进行,采用讲座、观摩等形式使学生初步形成对法律职业的认识。
三、课程目标及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一)课程目标
通过认知实习(一),使学生了解专业知识在实践领域的运行情况,认识法律职业与就业现状,激发学生学习专业课程的兴趣,提高学生对于法律职业的认同感。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达到以下目标:
课程目标1.从法律职业的角度了解法学知识体系,了解法律职业的种类与特点,对未来职业发展有初步构想。
课程目标2.通过指导教师对实务案例的分析,使学生初步具有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纠纷的思维。
课程目标3.通过对来自不同法律职业的职业与实务介绍,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治国家的内涵,使学生开始树立职业人格和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
课程目标
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
毕业要求
课程目标1
指标点2-1法学知识:领会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形成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
2-1法学知识
课程目标2
指标点2-2法律思维:领会法学专业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能够运用法学理论和知识独立思考、辨别法律问题,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
2-2法律思维
课程目标3
指标点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了解、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法律意识。
指标点2-5职业规范: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有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
2-5职业规范
四、课程基本教学内容及对课程目标的支撑
(一)课程基本教学内容
内容一:法官职业认识与法律实务指导
1.课程主要内容
通过参加法官讲座指导,认识法律职业的特点;了解一些典型案件的诉讼实务处理方式。
2.重点和难点
通过讲座与实务指导,学生形成清晰对法官职业的认知,能够形成依法解决问题的法律思维。
3.实施方式
由来自校外唐山市各级法院的法官指导学生认识法官职业,了解该行业的业务特点;校外、校内指导教师解答学生对于法律职业与实务的疑问;学生将实习过程和感受体现在实习手册中。
4.学习要求
学生按时参加每一次实训指导,与指导教师通过交流、座谈的方式解决对于法官职业的困惑,形成职业认知;初步了解法官职业规范和普通民事、刑事案件处理的基本程序。
5.实践要求
(1)实践属性:综合训练型
(2)工作流程:学生必须坚持出勤,并参与实习的全部环节,再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表现评定成绩。
(3)分组要求:4-8人一组。
(4)实践准备:在校外指导教师的选择上,主要考虑来自校外实习基地资深实务人士;对于指导内容,校外和校内指导教师提前沟通,交换意见。
(5)时间安排:2天
(6)其他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集中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
6.学生学习预期成果
学生在完成这一单元的实习后,能够对法官职业和法院工作有一定了解;初步了解普通民事、刑事案件处理的基本程序,养成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思维。
7.支撑课程目标
本实习内容支撑课程目标1、2、3,使学生从职业认知的角度了解法学知识的体系,培养法律思维,对法律职业产生强烈的认同感,愿意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
内容二:检察官职业认识与法律实务指导
1.课程主要内容
通过参加检察官的讲座指导,认识法律职业的特点;了解一些刑事典型案件的实务处理方式。
2.重点和难点
通过讲座与实务指导,学生形成清晰的检察官职业认知,能够形成依法解决问题的法律思维。
3.实施方式
由来自各级检察院的检察官指导学生认识法律职业,了解该行业的业务特点;校外、校内指导教师解答学生对于检察官职业与实务的疑问;学生将实习过程和感受体现在实习手册中。
4.学习要求
学生按时参加每一次实训指导,与指导教师通过交流、座谈的方式解决对于检察官职业的困惑,认识法律职业的特点,形成职业认知;初步了解检察官职业规范和普通刑事案件处理的基本程序。
5.实践要求
(1)实践属性:综合训练型
(2)工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