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8T 355-2024 蒙古栎低质次生林转化经营技术规程.docx
ICS65.020.40CCSB05
DB1308
承德市地方标准
DB1308/T355—2024
蒙古栎低质次生林转化经营技术规范
2024-05-24发布
2024-06-01实施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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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8/T35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立华、张菲、许中旗、张岩、程涛、岳志娟、辛烨、高岩、吕臣、刘少楷、侯建伟、贾慧、丁攀宇、吴雪银、郭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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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栎低质次生林转化经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蒙古栎低质次生林转化经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转化经营措施、资源保护以及档案建立与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坡度25°,土层厚度≥20cm的山地,以萌生起源为主,丛生、生长弱的蒙古栎低质次生林转化经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转化经营conversionmanagement
通过采取抚育间伐、人工造林等技术措施,将林分从萌生起源为主调整为实生起源为主的经营活动。
4基本原则
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选用乡土树种,采取生态疏伐、引种造林、幼林抚育、森林保护等系列措施,将蒙古栎低质次生林逐渐转化为以蒙古栎为主,油松、樟子松或云杉等为辅,具有较强的生态防护功能和景观游憩功能的复层异龄混交林。
5转化经营措施
5.1生态疏伐
5.1.1采伐对象
丛生的萌条、萌生木、根孽木,病害、虫害、濒危、枯死、风折、雪折、断梢、风倒木及密生木等。
5.1.2采伐要求
5.1.2.1优先保留实生林木和具有较强结实能力的林木单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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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尽量避免成丛清除,每丛保留1~3株主干通直、分叉点较高、冠型圆满、树叶稠密、生活力较强的萌生木。
5.1.2.3林下植被稀少、生物多样性过低的密生林木,适度伐除。
5.1.2.4呈现病态、危害状、干枯等不具备培育前途的林木,全部伐除。
5.1.2.5保留有利于增强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系统功能的特殊树种、灌木。
5.1.3保留密度
立木株数密度600株/hm2~1000株/hm2。
5.1.4林木采伐
作业施工按照GB/T15781中的规定执行。
5.1.5作业时间
晚秋、冬季或早春。
5.1.6抚育间隔期
6a~8a一次。
5.2林下补植造林
5.2.1整地
按照GB/T15776规定的林冠下造林整地方法执行。
5.2.2树种
蒙古栎、油松、云杉等树种。
5.2.3苗木
苗木质量达到GB6000规定的二级苗以上要求。
5.2.4栽植布局
在疏伐后的低质蒙古栎林间空地栽植,对较大的林间空地栽植蒙古栎、油松或樟子松等,对较小的林间空地栽植云杉等。
5.2.5密度
依据栽植布局,栽植苗木与已保留立木的密度为1650株hm2~3000株/hm2。
5.2.6造林方法
按照GB/T15776中规定的林冠下造林方法执行。
5.2.7补植
对造林成活率85%或苗木死亡集中的地段及时补植。造林保存率41%,重新整地造林。
5.3幼林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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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复踩
翌年春季,在发生冻拔现象的林地,扶正苗木,踩实覆土。
5.3.2松土除草
雨季到来前,将影响幼树生长的杂草及时割除。连续3年,每年1~2次。
5.3.3割灌
栽植后1a~3a,每年进行1~2次割灌作业,作业时间为6~8月;栽植后4a~5a,每年进行1次,在7、8月进行。当幼树最大侧枝超过灌木高度或已压抑灌木时,停止割灌作业。割灌方式采用带状或穴状。
6资源保护
6.1.1围栏设施
修建围栏设施,专人管护,定期检查和维修。
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