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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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指南。
1.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适用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和气瓶充装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本指南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指南的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1.3人员类别
安全管理人员分为安全总监、安全员。
1.4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笔试、机考、口试3种;笔试一般为闭卷,机考应使用监察人员配备的APP进行在线考核。
1.5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个专业知识或其组合,具体内容见附件A、附录B。
1.6考核结果
考试采用百分制,各科目均达到70分为合格。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考核不合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1.7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同时,加强对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监管,督促该单位完成整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抽查考核时,应当有二名以上检查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监督抽查考核。
1.8考核安排
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考核,监督抽查考核可结合常规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合并进行。
2能力要求与职责
2.1基本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掌握、理解或了解本指南附件考核大纲规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以及法规标准的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做出符合性判定的能力。
除具备前二款能力要求以外,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具有并胜任本规则2.2、2.3所要求的能力。
2.2安全员
2.2.1能力要求
(1)熟悉特种设备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气瓶充装过程控制等要求;
(2)具备识别和防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3)具备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2.2职责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办理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组织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乘客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和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正确操作特种设备,引导和监督乘客正确使用特种设备;
(4)落实本单位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各项功能,逐只扫描出厂气瓶追溯标签确保气瓶满足可追溯要求;
(5)开展日常巡检,组织实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6)妥善保管电梯专用钥匙和工具;
(7)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认,配合做好现场安全工作;
(8)编制特种设备自行检测和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特种设备自行检测、定期检验和后续整改等工作;
(9)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10)履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本单位要求的其他场车使用安全管理职责。
2.3安全总监
2.3.1能力要求
除具备质量安全员的能力以外,还应当具有以下能力:
(1)能准确判断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熟悉本单位高风险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
(2)能分析研判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和严重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3)能坚决果断、有效应对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特发事件;
(4)熟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
2.3.2职责
(1)组织宣传、贯彻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2)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合规管理;
(3)组织建立并负责维护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4)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对特种设备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监督、指导特种设备安全员做好相关工作;
(6)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拟定并督促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7)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8)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特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