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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架空索道应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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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1.项目背景

近年来,全国各地客运架空索道困人事故频频发生,由于组织协

调不力造成救援困难,给公众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2017年国

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突发时间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规

划指出:到2020年要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覆

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我市索道虽然小、散、少,一旦发生事故社会影响较大,性质较

恶劣。索道应急救援是索道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索道运营单位救

援技术力量良莠不齐,国内无相应索道救援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要继续保持我市索道安全总体平稳的态势,应对索道应急处置应从粗

放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

为了规范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工作,促进索道运营使用单位提

升应对客运架空索道事故的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

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社

会稳定,制定该标准已经迫在眉睫。

该标准的制定,将在一定程度上完善现行索道标准体系,使运营

单位在应对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时有依据可依,对提高救援效率,

确保安全运营有重要的意义。

2.编制工作概况

2.1任务来源

该标准任务来源于《关于下达2019年度第1批团体标准制修订

计划的通知》(杭标学﹝2019﹞8号)。

2.2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杭州市特种

设备应急处置中心)、浙江广播电视发展总公司索道游览分公司、杭

州大明山风景旅游有限公司。

2.3主要工作过程

2.3.1明确标准起草人员和工作计划

2019年06月15日组建标准起草小组,明确各参与单位或人员

职责分工、研制计划、时间进度安排等情况。

2.3.2标准研制情况

2019年7月05日,做好项目相关资料的调阅、收集、研究等工

作,起草完成标准初稿。

2019年7月11日,组织北高峰索道、大慈岩索道、浙西大峡谷

索道、杭州市标准化学会等单位召开标准研讨会,对标准框架及内容

进行逐条分析。

2019年9月,向相关方代表和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后因机构改

革及疫情影响原因,推迟验收。

2021年10月15日,组织索道行业专家、杭州市标准化学会相

关人员召开标准研讨会,对标准框架及内容进行逐条分析,形成征求

意见稿。

2.3.4修改标准稿

本标准共进行了两次大的修改:

2019年7月11日根据会议专家意见第一次修改标准稿,增加术

语和定义“高空救援人员”;修改“4.2人员数量”、“6.1装备要

求”;“7.3演练要求”增加“在3.5小时内完成”的要求。

2021年10月15日根据会议专家意见第二次修改标准稿,标准

名称修改为“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管理规范”;合并“5.2.1人员

配备”和“5.2.2人员数量”的内容;增加|“能力提升”的内容。

2.3.5意见征求及修改完善

2021年10月向索道单位、研究院、高校、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收到反馈单位家,采纳反馈意见条。

3.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3.1编制原则

本标准兼顾科学性、客观性、合理性、适用性的原则,严格按照

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在编制过程中,主要依据《特种设

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客运架

空索道应急预案范本》等法律法规、文件和标准。

3.2主要内容及依据

3.2.1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的管理。

3.2.2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规定了“应急运行”、“救援”、“垂直救援”、“水平

救援”、“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社会救援”、“主救人员”、

“高空救援人员”的术语和定义。

3.2.3正文

本文件规定了客运架空索道应急救援保障的术语和定义、预案编

制、组织机构、人员要求、装备要求、应急救援、应急演练、能力提

升的要求。

4.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报告、相关技术和经济影响论证

无。

5.重大意见分岐的处理结果和依据

无。

6.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及贯彻实施标准的要求、措施等建议

该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有助于促进索道运营使用单位提升应对客

运架空索道事故的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

少事故造成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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