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过期销毁制度.docx
?一、目的
建立药品过期销毁制度,确保过期、变质、失效等不合格药品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销毁处理,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过期、变质、失效、淘汰及其他需要销毁的药品。
三、职责分工
1.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药品过期销毁计划,并监督销毁过程的执行。
-对销毁药品的品种、数量、批次等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组织相关人员对销毁后的药品进行登记和记录存档。
2.仓储部门
-负责提供过期、变质、失效等不合格药品的实物,并配合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销毁工作。
-负责销毁现场的清理和环境卫生维护。
3.财务部门
-负责对药品过期销毁过程中的费用进行核算和报销。
-监督销毁费用的合理使用。
4.其他相关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和仓储部门做好药品过期销毁工作。
四、药品过期的界定及识别
1.过期药品的界定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即为过期药品。
2.过期药品的识别
-仓储部门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查盘点,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对于接近有效期的药品,应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相关人员注意。
-质量管理人员在日常质量检查中,重点关注药品的有效期,对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药品进行及时记录和标识。
-通过药品管理系统,设置有效期预警功能,当药品接近有效期时,系统自动发出提醒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
五、药品过期销毁计划的制定
1.定期清查
仓储部门每月末对库存药品进行全面清查,统计过期、变质、失效等不合格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批次等信息,并填写《过期药品清查登记表》。
2.计划制定
质量管理部门根据《过期药品清查登记表》,结合药品的库存情况和销售动态,制定每月的药品过期销毁计划。销毁计划应明确销毁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方式等内容。
3.计划审批
药品过期销毁计划报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六、药品过期销毁的准备工作
1.人员安排
-根据销毁药品的数量和性质,安排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参与销毁工作。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熟悉药品销毁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明确各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销毁工作有序进行。
2.场地准备
选择安全、合适的销毁场地,确保销毁过程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销毁场地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3.工具和设备准备
根据销毁方式的不同,准备相应的工具和设备,如粉碎机、焚烧炉、消毒剂等。工具和设备应提前进行检查和调试,确保其性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
4.防护用品准备
为参与销毁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止在销毁过程中受到药品污染或伤害。
七、药品过期销毁的方式及操作规程
1.粉碎销毁
-适用于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固体剂型的过期药品。
-将过期药品放入粉碎机中,粉碎成细粉。粉碎后的药粉应均匀、细腻,无明显块状物。
-粉碎后的药粉装入密封袋中,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次等信息,作为销毁记录的一部分。
-将装有粉碎后药粉的密封袋转移至指定的储存地点,待统一处理。
2.焚烧销毁
-适用于一些不宜粉碎或无法通过其他方式有效销毁的过期药品,如针剂、大输液等液体剂型,以及一些含有易燃易爆成分的药品。
-在专用的焚烧炉中进行焚烧销毁。焚烧前,应检查焚烧炉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将过期药品分批放入焚烧炉中,控制焚烧温度和时间,确保药品完全燃烧。焚烧过程中应注意观察炉内情况,防止出现异常。
-焚烧后的残渣应进行冷却,然后装入密封袋中,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次等信息,作为销毁记录的一部分。残渣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填埋或其他无害化处理。
3.化学处理销毁
-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过期药品,如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可采用化学处理的方式进行销毁。
-根据药品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化学试剂进行处理。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处理后的药品符合环保要求。
-化学处理后的药品溶液或残渣应进行中和、解毒等处理,使其达到无害化标准后,方可排放或处置。
-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