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试验室委外管理制度.docx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监理试验室委外检测工作,确保委外检测活动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监理试验室因工程检测工作需要,委托外部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各类检测活动的管理。
3.依据文件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二、委外检测机构的选择与管理
1.机构资质要求
-委外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和相应的资质认定证书,其资质范围应涵盖所委托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选择程序
-市场调研:通过网络搜索、行业推荐、实地考察等方式,收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信息,建立潜在委外检测机构名录。
-初步筛选:根据工程检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潜在检测机构进行初步筛选,重点考察其检测能力、设备状况、人员资质、服务质量等方面。
-实地考察:对筛选出的检测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实验室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测流程等,评估其实际检测能力和水平。
-综合评估:组织相关人员对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从技术能力、服务质量、价格水平、合作意愿等方面进行打分,确定拟委托的检测机构名单。
-合同签订:与选定的检测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检测项目、检测费用、检测期限、报告格式及交付时间等条款。
3.合同管理
-委托检测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的表述。
-合同签订前,应由专人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审核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及授权范围、检测项目及标准、费用支付方式、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
-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归档保存,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如遇合同变更或解除等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记录。
三、委外检测项目的确定与管理
1.项目确定原则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委外检测项目。委外检测项目应在监理试验室自身检测能力范围之外,且为工程质量控制、验收等所必需的关键项目。
-委外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检测方法和标准应明确、统一。
2.项目审批流程
-提出申请:由项目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填写《委外检测项目申请表》,详细说明委外检测的必要性、检测项目、检测参数、预计检测费用等内容,并提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审核批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申请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委外检测的必要性、检测机构选择的合理性、费用预算的准确性等。审核通过后,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备案存档:委外检测项目经批准后,应将申请表及相关审批文件进行备案存档,作为项目检测管理的重要资料。
3.项目变更管理
-如因工程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委外检测项目,应按照原审批流程重新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
-项目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委外检测机构,协商调整检测合同相关条款,并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委外检测工作的实施
1.检测任务下达
-监理试验室应在委托检测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委外检测机构下达检测任务委托书,明确检测项目、检测要求、检测数量、检测期限等内容。
-检测任务委托书应加盖监理试验室公章,并由专人负责传递和跟踪,确保检测机构按时收到任务。
2.样品管理
-样品采集:监理试验室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负责组织样品的采集工作。样品采集过程应具有代表性,确保所采集样品能够真实反映工程实际质量状况。
-样品标识:对采集的样品应进行唯一性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部位、样品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采样日期等信息。标识应清晰、牢固,便于识别和追溯。
-样品运输: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受损坏、变质或丢失。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条件进行运输。
-样品交接:样品送达委外检测机构时,双方应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样品交接清单》,明确样品的名称、数量、状态、交接时间等信息,并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确认。
3.检测过程监督
-监理试验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委外检测机构的检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