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考核表-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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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考核表 单位: 年 月 日 项目 序号 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基本分 标准 增分限额 减分原因 增分原因 得分 基本分+增分-减分 提供资料 资信状况50分 1 办公场所 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人均10平方米。评价时每少10平方米减0.2分,每多10平方米增0.2分。 1 1 现场察看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2 专职专业 人员 专职专业人数甲级20人、乙级12人。评价时每少1人减1分,每增加一人增0.5分。 5 1 专职专业人员注册证书 3 注册造价师 专职专业人员中注册造价师甲级10人,乙级6人。评价时每少1人减1分。 5 专职专业人员注册证书 4 中级以上职称人数 专职专业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1人)甲级16人,乙级8人,评价时每少1人减0.5分,每增加一人增0.2分。 3 1 职称证书 5 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员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每缺一项扣0.5分。 1.5 书面资料 6 专业人员 结构 专业结构配备合理,设有建筑、管道、电气专业,另每增设一个专业增0.5分。 1 1 书面资料 7 股份结构 专职专业人员中注册造价师出资人数不低于出资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评价时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减3分,二项不达标的减6分。 6 工商登记机关文件和注册证书 8 技术负责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需符合资质标准条件。评价时不符合条件的减3分。 3 资格证书 9 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健全,每缺一项制度减0.5分。 1.5 管理制度 10 人事档案 关系 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未办或滞办每发生一人减0.5分 5 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 11 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 按规定为专职专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未办或滞办每发生一人或每少缴一个月减0.5分。企业为以上人员办理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的,每增加一项保险增0.2分 5 1 各种保险缴纳清单和凭证 12 从业人员培训 企业专职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两年完成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继续教育,每缺1人未完成减0.5分;企业专职造价员每三年完成30学时继续教育(具体安排按管辖市造价管理机构规定),每缺1人未完成减0.5分。 2 继续教育证书 13 软硬件设施 拥有计算机、专业软件,每缺一项扣0.5分,增加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设备等,每增加一项加0.1分 1 0.5 现场查看 14 公共关系 参加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学习、交流、例会等活动,及时上报相关的资料信息。每缺席一次活动减0.5分;未按要求上报资料信息每项次减0.5分。派员参加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调研、测算、定额修编、质量检查等业务工作,每项次增0.5分 2 1 书面资料 15 学术研讨 评价期内在国家级杂志发表造价管理类文章每篇增1分;省级杂志发表每篇增0.5分;市级杂志发表每篇增0.2分(发表载体均需有刊号或准印证). 1.5 书面资料 16 限期整改 企业在考核周期内因资质与部令标准不符被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其专职专业人员不足的每项次减1分,其他问题的每项次减0.5分。 主管部门整改通知书 小计 42 8 成果质量28分 1 合同签订 按建设部149号部令规定并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无咨询合同每项减1分;咨询合同对咨询期限、成果质量、收费标准、违约责任无明确约定的,每发现一处减0.2分(司法鉴定除外)。 3 评价期内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随机抽检5个项目 2 备案 企业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应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机构进行咨询合同备案,未备案合同每份减0.5分。 4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3 咨询服务流程规范 企业有规范的咨询业务操作流程制度,对项目组或从业人员有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无操作流程制度减0.5分;无质量考核办法减1分;有制度和办法但未按章执行减1分。咨询项目编制作业计划的每项增0.2分。 2 1 书面资料 4 质量控制 按省指导规程对咨询项目实行三级质量控制,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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