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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电气部分贯标学习.ppt

发布:2025-03-27约3.42千字共5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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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表民用建筑的分类;;;;建筑平面布置;平安疏散和避难;;;;01-2;消防控制室的规定;;;01-3;消防电源和配电

---------消防用电设备负荷等级;消防电源和配电

--------消防供电电源的要求;消防电源和配电

--------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消防电源和配电

--------用电设备的配电要求;

10.1.9规定: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

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表10.2.1架空电力线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

料堆垛等的最近水平距离(m);附录甲类液体、乙类液体、丙类液体;;

1按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

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

厂房〔仓库〕;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

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商店建筑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播送电视

、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4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

建筑。;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

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

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

下、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4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10.3.5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库〕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设置在平安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应设置在疏??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10.3.6以下建筑或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要求不变〕

1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m2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超

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10.3.7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

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消防平安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

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的有关规定。;02;消防负荷供电设计;对消防电源主接线的要求;

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共用同一低压母线段如图1所示;

;

针对重要的用户,具体做法是从建筑物变电所低压侧封闭母线处就将消防电源分出各成独立系统。如果建筑物为低压电缆进线,那么从进线隔离电器下端将消防电源和非消防电源分开,从而确保消防电源相对建筑物而言是独立的,提高了消防负荷供电的可靠性。满足标准10.1.6条要求的低压配电接线方案如图一、图二、图三所示:;图三:负荷分组方案

特点: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分开,非消防负荷对消防负荷影响较小。;对消防范用电源及

配电箱、控制箱的要求;1对疏散照明时间和照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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