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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评标环节你应该知道的事儿.docx

发布:2023-07-28约2.86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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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评标环节你应该知道的事儿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主体做重大改变,将影响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资格认定。87号令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 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包含 资格预审和后审)由 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特别注意开标后的资格后审由原来的 评标委员会进行改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和对审查结果负责。 ?   2、评标委员会组成和使用上做了较大的变化: ?   (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   (一) 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   (二)技术复杂; ?   (三)社会影响较大。 ?   (2)、明确规定“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   (3)、87号令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依法补足评标委员会后继续评标情形和无法补足的处理。 ?   (4)、规定了评标的程序: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   3、评标方法有重大修改,直接影响投标人是否中标,值得高度重视: ?   (1)、只有 最低评标价法和 综合评分法,去掉了不符合《 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性价比法。 ?   (2)、 综合评分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   (3)、明确规定: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4)、明确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特别注意】:前述情形不是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不能通过“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来改变投标报价,只能按照前述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人如果发现某投标人的报价被评标委员会通过“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来改变,要根据这一条提出质疑和投诉。 ?   (5)、把可能恶意低价的审查扩大到了综合评分法 ?   原18号令只在 最低评标价法中规定对可能恶意低价进行价格审查,87号令扩大到所有的评标方法。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4、改变了投标无效的情形,注意新增加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应出现无效投标的情况,否则前功尽弃。 ?   5、规定了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的情况,投标人据此可以要求重新评标。87号令第六十四条: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此条往往在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提出质疑时采用,通过重新评标,可能改变中标结果,使不中标的投标人改为中标人。 ?   6、规定了组建新的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的情况,投标人可以依法要求组建新的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87号令第六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或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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