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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控申科长主要事迹材料.docx

发布:2017-06-05约字共2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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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控申科长主要事迹材料该同志1982年10月调入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基层检察室管理科科长、纪检监察科科长等职。自20**年通过竞争上岗担任控告申诉科科长以来,由于工作努力,成绩突出,连续被评为省级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市级优秀检察官、先进工作者,控申接待室连续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今年以来,按照上级院控申工作目标管理规定和本院的工作布署,王红光同志带领全科干警,以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争创“涉检进京零上访”活动,认真执行“涉检信访排查化解专项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全年涉检进京“零”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该同志的不懈努力下,该院连续三年实现了涉检进京(有理)上访 “零”目标,控申工作连续五年在XX市检察系统占据先进位次。一、针对信访案件多的情况认真落实控申工作“首办责任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自侦案件线索统一受理分流、归口办理的管理办法》,使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办理、反馈到位。全年共接待来访197次448人,受理来信27件,受理辖内案件按照首办责任制分流各业务部门办理35件;办理上级院通报的信访案件16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理上级院交办案件6件,均及时报送结果。二、抓好文明接待,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带领全科同志坚持对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真诚对待,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对辖内信访案件一方面催促相关业务部门尽快做出处理结论,另一方面注重做好耐心细致的稳控疏导工作,帮助来访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如邵长水来访要求追究文清秀、张留焕重婚罪刑事责任一案。本院审查认为,因该案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文清秀、张留焕涉嫌重婚犯罪,因此退回公安机关处理。由于邵长水身体有残疾,又无儿女赡养,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王红光同志在向其做解释工作的同时,为其协调救助金5000元,邵长水对我院所做的工作非常满意。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注重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办理刑事赔偿案件中,他带领科里同志坚持从实体和程序上严格把关,保证案件质量,使办理的赔偿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毛方来上访反映XX市法院法医出具假鉴定和原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要求作出结论一案,我院调查发现,由于该案鉴定至今已过10年,无法收集到充足的证据证明法院法医出具假鉴定的行为。同时发现毛方来原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王红光同志迅速将该情况向院领导汇报,与院领导一起到办案单位XX市公安局夏店乡派出所协调将该案做撤案处理,并引导毛方来到我院申请刑事赔偿。2008年8月16日,毛方来持XX市公安局撤案决定书和释放证明,到我院申请刑事赔偿,王红光同志当即指定专人对毛方来原故意伤害案进行审查,依法确认了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毛方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依法赔偿毛方来赔偿金22444.06元并及时兑现,使毛方来停访息诉。四、注重队伍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控申科人员少、任务重,控申部门又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需要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各方面问题,因此要求办案干警必须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熟练掌握民事、经济、行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他经常组织同志们认真学习控申检察各项业务知识,组织大家开展案件研讨、交流理论学习等活动,提高控申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控申队伍的战斗力。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制,抓好业务,管好队伍,自他到任以来该科从未发生过任何违法违纪及责任事故问题。该同志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在办案中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历年来拒收上缴礼金8次18000元。在他的带领下,全科同志公正执法,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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