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规范》(JTS165-4-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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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TS 165-4-2011
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of Container Terminal for Sea Port
2011-05-01 实施
2011-02-17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规范
JTS 165--4-2011
主编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施行日期: 2011 年5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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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北京
关于发布《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规范》
(JTS 165-4-2011) 的公告
2011 年第 7 号
现发布《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
准,编号为 JTS 165-4-2011 ,自 2011 年5 月 1 日起施行。
本《规范》第 1. 0.3 条、第 3.0.3 条、第 5. 1. 1 条、第 6. 1. 2 条、第 6. 1. 3 条、第 6. 1. 4
条、第 6.3.6 条、第 8.2.4 条、第 9.2.9 条、第 9.2.12 条、第 10.3.1 条、第 10.3.3 条、第
11. 2. 3 条、第 1 1. 4. 1 条、第 12. 1. 1 条、第 12. 1. 5 条、第 12.2.1 条、第 12.3.1 条和第
12.4.2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部水
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0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本规范是在总结近年来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和管理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
地调查研究,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的现状和集装箱码
头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而成。主要包括建设规模、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计算机管理及
自动化控制、道路和堆场、供电和照明、给排水、消防、环境保护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参加单位有天津港
(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随着船舶大型化和我国集装箱码头的不断建成投产,集装箱运输得到持续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适应我国集装箱码头建设发展需要,统一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技术要求,提高设
计质量,促进水运事业的发展,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
公司等单位制定《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规范》。
本规范第 1. O. 3 条、第 3.0.3 条、第 5. 1. 1 条、第 6. 1. 2 条、第 6. 1. 3 条、第 6. 1. 4 条、
第6.3.6 条、第8.2.4 条、第9.2.9 条、第9.2.12 条、第 10.3.1 条、第 10.3.3 条、第1 1. 2. 3
条、第 1 1. 4. 1 条、第 12. 1. 1 条、第 12. 1. 5 条、第 12.2.1 条、第 12.3.1 条和第12.4.2 条中
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分12 章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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