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成型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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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QB 302-2003
冷成型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 代替Q/BQB 302-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成型用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
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冷成型用热连轧钢带以及由此横切成的钢板及纵切
成的纵切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2-1999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Q/BQB 300-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Q/BQB 301-200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和代号
3.1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公称厚度、用途如表1 所示。
表1
a
牌 号 公 称 厚 度 mm 用 途
SPHC ≤16.0
一般用
DD11 (StW22) ≤8.0
SPHD ≤16.0
冲压用
DD12 (StW23) ≤8.0
SPHE ≤8.0
深冲用
DD13 (StW24) ≤8.0
注:括号内的牌号可使用至2005 年年底。
a 对于热轧酸洗表面钢板及钢带,公称厚度≤6.0mm。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3-06-04 发布 2003-12-15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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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QB 302-2003
3.2 按边缘状态分为:
切边 EC
不切边 EM
3.3 按表面处理方式分为:
酸洗表面
非酸洗表面
3.4 按表面质量级别分为:
普通级表面 FA
较高级表面 FB
3.5 按产品类别分为:
热轧钢带
热轧钢板
热轧纵切钢带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
b) 产品类别;
c) 牌号、表面处理方式及表面质量级别;
d) 规格及尺寸(厚度)精度;
e) 边缘状态。
如在订货合同中:
未说明表面处理方式时,以非酸洗表面交货。
对于热轧非酸洗表面钢板及钢带,未说明尺寸精度时,以普通厚度精度交货;未说明边缘状态时,
钢带以不切边状态交货,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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