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刻吸取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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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鲁安办发 〔2019〕49 号
关于深刻吸取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
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9 年7 月19 日17 时45 分左右,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
气集团义马气化厂C 套空气分离装置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5 人
死亡、16 人重伤。经初步调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空气分离
装置冷箱泄漏未及时处理,发生“砂爆” (空分冷箱发生漏液,保
温层珠光砂内就会存有大量低温液体,当低温液体急剧蒸发时冷
箱外壳被撑裂,气体夹带珠光砂大量喷出的现象),进而引发冷
箱倒塌,导致附近 500m3 液氧贮槽破裂,大量液氧迅速外泄,
周围可燃物在液氧或富氧条件下发生爆炸、燃烧,造成周边人员
大量伤亡。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事故暴露出事发企
业安全意识、风险意识淡薄,风险辨识能力差,装置泄漏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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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带病运行,设备、生产等专业过程管理存在重大安全漏
洞,事故还暴露出工厂设计布局不合理,对空气分离等配套装置
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风险排查管控,切实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
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应急管理部 《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
“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 〕447 号),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空气分离装置安全专项检查。全省所有工业气
体生产企业(深度冷冻法)和拥有空气分离装置的石油化工、煤
化工、氮肥、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发电)、机械、建材等行
业企业,都要按照《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
程》(GB16912-2008 )、《空分制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质量
验收规范》(GB50677-2011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
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等标准规定,参照
《空气分离装置风险隐患排查表(试行)》(附件1),立即开
展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冷箱是否存在
泄漏、空气分离装置总图布置是否合理、空压机入口空气中有机
物控制是否到位、液氧系统烃类含量是否定期检测且数据准确、
液氧储槽是否安全等,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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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政府安委会要立即组织应急管理、工业
和信息化、能源主管等部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迎接建国
70 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队伍、安全专家或者
安全中介服务机构,依据《空气分离装置风险隐患排查表(试行)》
和有关法规标准,对本地区所有涉及空分装置的企业进行安全专
项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危险化学品企业空分装置的安全
专项检查情况,纳入安全“体检”报告中,提出整改、处罚、停产、
关闭的处置意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问题隐患。要坚决关闭和取
缔一批高风险企业,停产或停止使用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或生
产、储存装置,依法处罚一批存在隐患企业。专项检查期间,省
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抽查。各市空气分离装置安全专项
检查情况连同《空气分离装置安全检查汇总表》(附件2 ),请
于8 月底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
义马气化厂2019 年6 月26 日就已发现C 套空气分离装置冷箱
保温层内氧含量上升,判断存在少量氧泄漏,但未引起足够重视,
认为监护运行即可;7 月 12 日冷箱外表面出现裂缝,泄漏量进
一步增大,由于备用空分系统设备不完好等原因,企业却仍坚持
“带病”生产,未及时采取停产检修措施。空气分离装置发生泄
漏后未及时消除隐患,持续带病运行,直至7 月19 日发生爆炸
事故,教训十分深刻。对此,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涉及空
气分离装置的企业,都要充分认识化工装置带病运行存在的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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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正确处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树立“隐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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